生活中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有的不如意,是你自己造成的;有的不如意,是别人给你强加的。
对待不如意,人们有三种选择,成为三种人:
一是,受害者——这事我吃亏了,我太可怜了!有如祥林嫂!
二是,迫害者——我做人的原则就是,别人不让我好过,我会让他更难过!
三是,责任者——造成不如意,一定是自己以前种下恶种子的结果,我负全部责任!
打比方,我借给房地产开发商100万元,前二年房地产还景气,每个月能收到2分月息,小日子过得很不错!但第三年老板卷款走路了,而这100万元中有60万元是向亲戚借的。这个时候,有可能我第一反应是,“怎么活呀,100万元不是小数呀!”——从此整天消愁,甚至一蹶不振;还有可能出现,“我亲戚逼我还钱,我也要去逼老板还钱,不给钱就拼过鱼死网破。”——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锒铛入狱!从此暗无天日!
其实,最好的方式就是,做责任者!“谁叫我贪便宜,想不劳而获!自认倒霉吧!”从此,努力赚钱还债。这样也许,会得到旁边人的帮助,或者相关部门的支持,自己也许因此增长了一门新的技能,或者把握住新的机遇而发达。
所以说,做什么,也不能做受害者!更不能做迫害者!而要做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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