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野紧了紧手里的斧头,战战兢兢。时而惊惧的望着客厅的大门。时而瞄向黑漆漆的窗口。
天很冷,家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可这也挡不住阵阵的寒意涌进他的心里。
他真的害怕了。
用力摇了摇头,保持着最后的一分清醒。他想要保护身后自己的爱人。
“亲爱的。”
突然间,宋野听到了身后熟悉的声音传来。
平时听来心生万千柔情的话语,此刻却变了滋味,让宋野的心里更添烦躁。
宋野皱了皱眉,急道:“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让你在卧室早点休息么,你怎么…”说着回过头,正要继续训斥两句,却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只是张开了嘴,眼神万分惊恐。
只见身后的人,惨白的肤色,没有眼珠,两个黑咕隆咚的眼洞。能看出是脸的东西腐烂着,还在往下面滴落着粘稠的液体。森白尖利的牙齿一张一合,可发出的分明就是自己女友的声音。
“亲爱的。”
这怪物一边说,还一边往宋野这边一步步靠近。
宋野大吼一声,用尽全身力气冲着怪物的脑袋砸去,瞬时,鲜血喷洒而出。溅到地上,墙上,宋野的脸上。
宋野一下子变得歇斯底里,在怪物身上胡乱挥砍,发泄着这几天受到的可怕折磨。
终于,他用尽了力气,扔掉了手中的斧头。精疲力竭的坐在地下,他擦了擦眼睛周围沾上的血,朝尸体看去。
这一次,他又惊呆了。地上的尸体分明就是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双手撑地,宋野爬过去俯身仔细查看,虽然地下只剩一堆被他用斧头砍的七零八落,惨不忍睹的尸体,可的确是自己的女友无疑。
宋野悲痛,可却哭不出。只是张着嘴,失去支撑般的瘫在了地上。片刻后,宋野嗖地站起了身,面目狰狞,眼布血丝,仰天声嘶力竭的大吼。
“夏子夜,你给我滚出来,我要杀了你!”血和泪混在一起,沿着宋野的脸滑落。
我叫夏子夜。
很美的名字吧,一下子就让人将子夜时分和我的出生联系再一起,然后再延伸到其他话题。人与人的交际,往往第一步迈出去了,一切都会显得简单的多。可事实上它对我的生活并没有带来一丝便利。
更确切的说,交际这种东西从来都与我无关。
初中的时候,我暗恋同年级邻班的一个男生。高大阳光,热爱足球,成绩优异,在班里出了名的好人缘。
满足了少女怀春对象的各项指标。
最让他在我心里加分的是,他不会像其他爱踢球的男生那样,成天发出让人退避不及的汗臭味。相反,是淡淡的花清香。
困扰我整个青春期的问题就这样诞生了,他们家究竟是用什么牌子的洗衣粉,效果如此之好。连现在回想起来,气味都是鲜活的。
也是从认识他开始,我的生活发生了可怕的变化。
那天和平常有些许不同,只有我一个人走在放学的路上,平时和我形影不离的刑娜,今天急匆匆的跑到传达室打了个电话。才回到座位上坐着没一会,就被赶来的母亲接回了家。从她们娘俩的背影能看出,她的妈妈似乎一直在安慰着刑娜。
没有了陪同的人,人就少了份约束。很容易做出平时只敢在心里想想的事。
我那天也是这样,鬼使神差地就跟着自己喜欢的男生,直到他回到了家。而更巧的是,他刚把门打开,就有一个男生跑过来叫他,应该是来找他踢球的。
我在不远处的巷子口看得清楚,可能是顾忌到打球的时候弄丢钥匙,他把钥匙放在房门外的地毯下压好,进屋拿好球衣就和那个男生边说边笑地走了。
看着他们消失在视线,我做了现在想起来简直不可思议的决定。
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简直像要跳出身体之外。
先是按了下门铃,确定下屋子里此刻并没有人。
接下来又翻出他刚刚藏好的钥匙,轻轻的把门打开。
整齐,干净,是我进到屋子里后,他家给我的第一感觉。
他的房间里也是一样,素雅的墙面没有任何装饰,床上、书桌上,东西都整整齐齐的码放着,这样的状况让我更加紧张,因为稍微弄乱一点,就会被人发现,必须小心翼翼。但同时又很高兴,干净简朴,这才像他。
从侧面也可以看出,这家的女主人一定是个能干的女人,是那种对任何事物抱有掌控心态的人。
“这样的人如果日后当了婆婆,一定会很难相处。”
然后,我走到书桌旁的椅子前,安静的坐着。“他每天就是坐在这里安静学习的。”一想到这,我的心就砰砰直跳。我轻轻抚摸着桌子上的台历,笔记本,笔筒里的笔......这些平常的东西,在我的眼里,因为是属于他的,而变得闪闪发光,我恨不得把他们都拿走。
但是不行。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就只是看着他的东西,一动不动的待着。
突然我听到了客厅开门的声音。我立马像只被踩到尾巴的猫,从椅子上跳起。猛地打开旁边衣柜的门,连脱鞋都顾不上,直接藏在了里面。关好柜门,可身子却在控制不住的发抖,弄出很难被人忽视的巨大声响。我想学成语故事《掩耳盗铃》里的盗贼一样,安慰自己,却根本骗不了身体。感觉到有人在靠近衣柜,我抖得更厉害了。
“砰”。
是柜子打开后又重新关上的声音。
“奇怪,没有东西在里面啊,屋子里究竟是什么在响!”
柜子外面传出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应该是她的妈妈。
当时自己还以为是神仙显灵,让我第一次私闯民宅的冒险没有以被人现场抓住而告终。
可这更像是魔鬼的诅咒,我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
不仅是他的妈妈看不见我,慢慢的,我在其他人的眼里也变得毫无存在感,而且已经到了一种诡异的地步,基本就和透明人没差别。
在街上走路的时候很容易就会被路人撞到、吃饭时找座位没人看得见、因为服务员看不见我半天不上菜、还在住的房子会被房东出租,到最近甚至到了别人拍照的时候我去掺一脚都不会被发现的地步。
这已经不仅仅是诡异而是灵异了。
如果不是我没有存在感的程度是自潜入事件之后,经年逐步加深,我一定会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只是自己还不知道这个事实而已。(悬疑电影不是经常这样设定的么。)
我活着就如同身处佛经中所说的“孤独地狱”:
各人别业所感,独在虚空或山野等之地狱也。
无人等待,无处可去。像是来世间赎罪的恶魂。
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宋野。他能看见我。
听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过没关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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