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会纯粹地喜欢他;爱一个人,会完整地爱他。
我喜欢他打篮球的样子,汗滴滑下白嫩的侧脸,我只偷偷看,不尖叫。我很欣赏他在众人中低调而偏偏不世俗的样子,我做不到他这样单纯美好。我在课上看着屏幕,偷偷看他,把课上的内容丢在一旁,幻想我们的以后。我喜欢他,我的的确确喜欢这个男生。
初中以荒唐嬉笑结束,高中遇到了我的一位先生,咯咯。
我们俩在高一年级是互看不顺眼,他说我脾气炸,我说他太圆滑,而这都是后话。
他想绝不会娶我这样的人,我暗暗鄙视他课堂上接话茬,课下的谈笑风生,与每个女生都能搭话。
一切都奇妙的很。我们被定格在那棵粉红花树下,就像电影的场景,我从未想过还会有这样的触动。
我手里拿着大扫把,他站在对面,就这样模糊模糊,只剩下我们。明明我们还不熟,我却感觉他在那一刻要想我表白。
太美好了,这还不知道他讨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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