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你是我的敌人,所以你在我心里,刻骨铭心。
案语石刻,引路的灯。
三千青丝不曾白发,三千惆怅,不过水边林下。尘世纷扰,也杂乱,配不上观世清眸的倾城;人世肮脏,也疮痍,尊不起纤尘未染的绝世。这是世界留不住你,也没这资格留下你,只不过却是无人可知你的存在。
三途河畔一程,奈何桥上一渡。流离人界,半世癫狂半世哀伤,一世沉寂一世疏狂。
有些的东西不该存在,即便是理由多么正义盎然,但是没有锋刃能理断纤尘,存在了,就要有记忆,没有记忆的人,只有死人,可惜依然活着的人仍旧存在着对死去的人的记忆,这个循环是庆幸还是悲哀,无从判别。
也是有人问我为何如此执着于疯狂。
那四个字,妖在王侧。在这个尽是人类的社会里,人类虚伪,懦弱,卑微,下贱,愚蠢,鄙陋。我只有一步一步杀光挡在我路前的人,才能把我所看到的东西变为手中所握,那个时候,我才能看见绝世倾城的那只妖。
没人能告诉我多年前死在河边上的那条鱼,没人能教会我漠视红尘漠视天下,更没人能让我如此渴望从赖以生存的河水中离开,这不是离开,是逃离,枷锁的束缚不可能湮灭骨子里刺痛的兽性,尝过鲜血腥甜的本能更不会放纵躯体的颓废,那是与身俱来的疯狂。
无论为了什么,自由都会是支撑在骸骨之上的。你说,妖与人最大的不同,是人有人性。人性的强大遮掩了人心,赤红双眼里弥漫的,尽是贪婪,所以,需要有刻骨铭心的恐惧去制约这份贪婪。
美是可以让人惧怕的,超越理解中习性,让人知,让人怨,让人爱,让人狂,断送头颅的倾城,还不过血海难平的逆鳞之怒。只是多年后黄昏还盼望着,身旁的孤冢不会淹没在草木深中,让人遗忘,任之崩塌。
你曾说,能写在墓志铭上的东西,才是人一生的字迹。
然而,有些人习惯平凡,有些人习惯卑微,有些人习惯贪妄,有些人习惯疏狂。
你可放心,我绝不会死得像一个畜生,即便是万劫不复。即便是倔着骨,咬着牙,忍着辱,我也要一点一点,将千载铭刻。
这天生地养,可曾惧谁?
乱世繁华,只为你倾尽天下,苍水蒹葭,只为你归田卸甲。
忘川忘不掉,奈何徒奈何?
流尽自己的鲜血让自己铭记:承君之爱,为君复仇。
——于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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