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我喜欢的,是狼性。
我喜欢狼强烈的自尊和对自由的态度,从始至终都不会屈服的态度。它们触碰到了捕狼夹,会毫不犹豫的把腿咬断;在被子弹击中,临死之际也要把自己身上的皮咬坏,只为不让人类得到一张完整的狼皮。让人钦佩,自尊和自由是狼的象征,它们似乎从不畏惧死亡。
狼并不是一个冷血动物,他也有感情和温情。《重返狼群》中有一个场景,一直保护小狼且与它玩的很好的一只名为“皇帝”的藏獒和另一只名为“暴龙”的藏獒撕咬,由于皇帝被锁在笼子里,只能任凭暴龙欺负。皇帝的一只耳朵都被咬了下来。第二天,喂养藏獒的人拿着皇帝的耳朵丢给小狼,想给它吃,而小狼却瞪着他,险些咬伤那人。而那人却和狼的主人抱怨:“你不是说那只狼什么都吃吗?它差点咬伤我”“皇帝本来是多好的品种,现在应该要卖不出去了”。后来那只暴龙也被小狼偷袭了一口,由于狼的口中有大量细菌,暴龙身上的伤口久久不愈。
在这里,狼与养藏獒的人的对比十分强烈了,相比之下,狼更看重的是皇帝,是和自己朝夕相处的玩伴,而那人更看重的是利益与买卖。真正毫无温情可言的,是人类。
在作者带着狼进入草原,躲过鹰的袭击后,有一段这样的话:“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这俩家伙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最好是凶禽猛兽井水不犯河水。等格林再长大一些,将不再有天敌窥见他了......除了人。”
所以人什么时候才能放下利益与杀戳,拥抱大自然与温情呢?
再说了,我们本该是一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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