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位朋友,那时我们才二十一二。她说,她以后的感情,要不满足精神,要不满足物质,二者有一即可,缺二不行。
我那时不懂,那时的我还未曾尝过爱情。
我说她,是不是太绝对了,怎么会那么绝对的存在精神满足和物质满足。
她说,这是原则。
经过多年,我开始慢慢认同她的观点。
其实,一开始大家都不乐意去做个俗人,怕流言是非,也可能仅仅是真的崇拜精神。
若有个契合的伴侣,你一眼,我就懂;我未动,你便意会,也未尝不是件佳事。
我们也会争吵,会为一点点小事面红耳赤,但今日事今日解决,你来哄我,我也立马道歉。
感情里没有绝对,相对而言下的一切都各有原则,无关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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