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个意外。
上午收到头条信息,说是在哀牢山失联的几位野外作业人员,终于还是遇难了。处于对逝者的哀悼,就在信息下发了条评价。
当时也没仔细想周全,就手欠地写到,因为工作失去生命,希望被授予烈士称号。
结果,就惹到了各式各样的网友。
开始没注意,开始于一个头条友发了条很不友善的话:两嘴我搭就来了。虽然没说得太难听,但明显感觉到了敌意。我觉得有点诧异。毕竟上头条或者简书以来,遇到的都是友善的友们,所以疑惑地发了个问好。
结果又接着几百条评论,点赞就过来了!!!
有直接批评说他们工作失误,非部队人员,不该有烈士称号的…………
我有点懵逼,还没被这么质问过!所以赶紧百度查询,是不是自己错得那样离谱。
还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救场!
赶快解释,说明。
才稍微平息一点。然后就有很多支持的。
仔细看了一下,还是支持的占多数,毕竟,逝者为大。
但这小小的波折,真的体会到了流量的强大。
以后得小心严谨了。
但反过来想,终于理解了,那么多如花姐凤姐之流的网红,为了赚流量,啥丑都敢出了。
但我还是我,我挣不了的流量,就不要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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