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猫的生命与人的生命有什么区别吗?人的生命受法律的保护,那它们的生命又受谁的保护呢?同为大自然的孩子,它们实在不是很幸运。母亲毫无缘由地把它们生在没有人领养的地方,长大后它们也只能成为野猫。如果说人在很小的时候完全没有意识,那么猫在尚为幼小的时候也是没有意识的。待到它们长大后忽然就发现不仅需要自己寻找食物,还没有一处固定的住所。通常人们都会觉得像这类没有食物与居所的动物是极其可怜的,它们就像人类中的流浪汉。人们用自己的想象编辑了一套可怜的服装给动物穿上,可动物却不一定这么觉得。它们在大自然中出生,没有国家的概念,也没有生死与善恶的准则。母亲用乳汁抚养它们长大, 教给它们生存的技能。它们没有任何工作,也不担忧自己的死亡。大自然顺利地产下了它们,它们也就这样顺应地死去。如果没有人类的干扰,整体上而言它们的生命都是较为自然的状态。但它们的生命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人类不承认它们的死亡有什么价值。人们用法律为不同物种的生命贵贱划出了分界线。受人类伤害的那些动物,似乎永远处于食物链的底端。它们弱小的生命掌握在大部分人类的手里。人们为了自己的生存随意践踏杀害这些动物,但大多数情况下人类向动物索取的已经不再是单纯为了满足生存所需了。它们更多时候丧命人类的缪误上。无知不会让人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只有缪误会让人们犯罪。人类文明孵化的教育让人更愚蠢了。他们把爬行动物的习性搬到了网络上。对于新闻的敏锐,就像闻到了腥味的鱼,蜂拥而至。如果说动物的杀戮是为了满足生存所需,那人类的杀戮理由就各种不同了。而且动物只有在接触的时候才能造成物理上的杀戮,但人类却可以隔着千万里距离对另一个人造成精神上的杀戮。我们的语言与网络是罪魁祸首。除此之外,人类不停地制造垃圾。用精妙绝伦的垃圾原材料去包装另一件人类达成共识具有高贵价值的物品(奢侈品)。什么时候人类才能向动物学习不产生那么多的垃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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