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问题的核心部分。广告所发挥的不可抵挡的力量, 微信等作用元素其实不是来源于广告本身,而是来源于市场。广告的内容根本无法创造出公众的渴望,而只能对已经存在于顾客心中的希望、梦想、惧怕以及渴望提取出来的,带到另外一个产品中去,从而实 现广告对于产品的表达作用。广告创作者的任务,不是创作公众的渴望——而是创造出达到这种渴望的通道和方向。
事实上,作为刊登广告的生产商,他们不可能将大把的钱投入到创作公众渴望方面。他只是顺应渴望,生产产品,然后机械地去刊登广告而己,想吸引顾客的注意,当广告开始运作的时候,投资人就不会去考虑这些了。
这个原理在汽车行业屡试不爽。举例来说:在1948 年,美国人为了显示他们的生活水平,在公众的潜意识中,都希望自己能拥有一款加长、低价、宽大的汽年。而克莱斯勒汽车公司面对公众渴望,却选择了背道而驰。他们生产了一款非常漂亮的且功能强大的汽车——宽大的车头,车后身和车间侧做成了嵌入式造型——外部更短更矮。生产商希望这个产品能在全美国掀起百万美元代理商之争。但是结果却相反——违背公众意愿——而临的就是销售的灭顶之灾。
另外,在 1954 年,汽车被普遍生产成较长的款式。驾驶者在谈论汽车的时候,通常都是以马达的动力性能来衡量汽车好坏。这就是公众渴望的提升表现。 Twin-H 哈德森黄蜂,卡迪拉克双排量汽车,克莱斯勒 800 型——这些都是按照该趋势生产出来的汽车。所以,他们都赢得了数百万美元的销售业绩。而福特公司却漠视这种公众渴望, 他们花了几百万美元做广告,目的是为了宣传汽车的安全性,其结果再次验证,即使是出巨资做广告和宣传,违背公众渴望的趋势,换来的依然是大众的冷漠和失败。次年,福特公司吸取了教训,生产出了历史上具备最好发动机的汽车。
违背公众渴望得到的最惨痛的教训就当属福特公司的这款埃德塞尔牌汽车的案例了。在优秀的广告轰击下,它确实可以成为一款好车。但这款车在与"廉价,简单的小型汽车"的竞争中被击败了。
上述的这些案例,足以证明公众渴望的重要性了,它是产品买卖生存的条件。我们无法去创造,也不能与之抗衡。但可以——而且必须——使广告对顾客进行引导、疏通、利用这些途径,把公众的目光聚焦于自己的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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