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一句话:“世上的喜剧,不需要金钱就能产生;世上的悲剧,大半和金钱脱不了关系。”深以为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利益”关系,当然了,这里面的利益,不仅仅是指金钱。所以,即使有感情色彩,爱情和婚姻关系,本质上也是一种“利益”关系。而正是因为掺杂了利益,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悲喜剧。
众所周知,利益是人品的“试金石”,一个人在面对利益时的抉择,最能反映出他的人品。诚然,追逐利益也没有错,人生在世,忙忙碌碌,也不过是为了赚钱生活。不过你在一段情感关系中,把自己的私心和贪欲,包装成安全感。过于贪心,不顾对方已经在能力范围内,为彼此的关系,给出了最大的让步。
那么最终等来鸡飞蛋打、竹篮打水一场空,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陈树根大爷就遇上了这样的搭伙老伴,他本来以为找到了可以携手相伴晚年生活的人,结果对方表里不一,没有底线,把他当成冤大头。那么陈树根也不愿意继续扯皮,最终选择散伙。这件事情,让陈树根很有感触,也对再婚产生了退缩。
我觉得我已经很好,但她不知足。以下是陈树根陈大爷的自述:
我和我的原配妻子,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开始确实没啥感情。但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加,两人之间生出了感情。可能这份感情没有年轻人的炙热,却也足够温暖。本来日子一直这么过下去,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相濡以沫。但老天爷可能是觉得我们太幸福,我妻子在生产的时候,落下病根,没过几年,就去世了。
当时我俩的女儿才8岁,儿子才4岁。妻子去世,对我打击很大,我也很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同意生二胎,妻子也不会离开我。其实我一点都不重男轻女,但因为我的父母比较喜欢有孙子,妻子为了不让我为难,坚持要生二胎。我是真的后悔,不仅后悔当初为啥不能再多坚持一下;更是后悔为啥不能对妻子更好一点。
后来,我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拉扯儿子和女儿长大。身边的亲朋好友,都在对我苦口婆心,劝我再婚。说我还年轻,总不能一直一个人吧。还说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孩子着想,没有母爱,性格会孤僻。加上我的条件还不错,有房有积蓄,只要我同意,即使我带着两个孩子,也有不少合适的人选。
但我都拒绝了,我觉得为孩子着想,才更不能再婚。我自己都不能保证对别人的孩子视如己出,又如何相信再婚妻子能对我的儿子和女儿,视如己出。我可不能为了自己,找一个人来让我的孩子受委屈。所以我坚持,就一个人带大两个孩子。我本来以为,我会一个人走完人生的,但63岁的我,还是动了再婚的心思。
都说少来夫妻老来伴,夫妻之间的爱情,走到最后,其实就成了互相依靠的亲情。换一句话来说,人老了,夫妻两个人,互相守候,不仅家里头热闹,也是彼此的依靠。我可能是年轻的时候太拼,也不太注重身体保养,所以现在63岁,比起同龄人,身体差了不少。前段时间,居然晕倒在后门。
要不是邻居见到,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虽然后来医生检查后,没什么大问题,但我的儿子和女儿还是担心坏了,身边没人确实不行。就这样,孩子给我三个选择,要么去和儿子或者女儿一起养老,要么去好一点的养老院,要么就找个老伴。儿子和女儿都结婚成家了,孩子有人带,不需要我帮忙。
加上亲情之间,也存在代沟,我不愿意给孩子添堵,也不愿意最终影响亲情,所以肯定不会选第一个。养老院的话,差的不愿意去,好的又觉得费钱,而且我觉得我才63岁,也没必要。所以最后只剩下第三个选择了,我想了想,找个合心意的人,也不是不行。相信原配妻子,也能理解,她也希望我幸福。
我松口,自然有人给我介绍,一下子,我开始各种相亲。李娟就是其中一个相亲对象,我俩第一次见面,她穿着得体,说话也慢条斯理。我甚至在她的笑容中,有一丝似曾相识的感觉。她笑起来,和我去世的妻子,真的有点像。后来在相处中,我也觉得她挺会照顾人,很对我的脾气。
于是我就决定把我俩之间的事情,定下来。我的本意是,搭伙过日子或者领证结婚,都行。虽然我比较趋向于搭伙过日子,觉得这样挺好,万一有啥分歧,可以好聚好散。如果领了结婚证,终归是会麻烦一点。但如果李娟觉得领证才有诚意,我也是没问题的。而且我了解过李娟的家庭,知道她也不容易。
所以表示以后她搬过来之后,日常生活开销、头痛脑热之类生病的花费,都由我来承担。每月我还给她1千元的零花钱,而她自己2千元的退休金,还是归她自己,我不干涉她怎么处理。我知道她现在是租房子住,因为她的老房子在儿子结婚的时候,已经卖掉了,加上她一辈子的积蓄,都给儿子买婚房了。
她比我小7岁,身体状况也明显比我好,我担心自己比她早走,更是写了协议。我名下的这套房子,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会让她住到最后。也就是说,我儿子和女儿会在李娟离世之后,再来收回这套房子。我以为自己已经很厚道了,但谁知道李娟并不满足。我不知道她是因为我太好说话而得寸进尺,还是本性如此,只是我没看出她的伪装。
总之,李娟在我说了这些话之后,表示不够。她打着想要安全感的幌子,说:“你每月才给我1千元,太少了。我可是要洗衣做饭照顾你的,怎么说,你也要给我10万元,我知道你有这笔钱。还有就是我比你小7岁,你身体又差,肯定比我先走,那我岂不是老了之后被人赶?保险一点,你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我,这样才比较有诚意。”
我当时就震惊了,李娟的要求,谁都不可能答应。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和她诉说自己诚意,更表示以后会给她留积蓄,不会让她在我走之后吃不上饭。而且我的孩子,我清楚,他们不是白眼狼。你照顾我了,他们会感恩的。但没啥效果,李娟坚持,最后我无奈了,而且也开始怀疑她的意图。
最终,我提出了分手,搭伙老伴儿要房要钱,我只能说:“散伙,我不是冤大头。”李娟见我提分手,着急了,各种解释,说自己只是想要安全感。钱也好,房子也罢,她要过去也是放着,以后会还给我的孩子的。我苦笑,这话,我真的不相信,她自己觉得能信吗?分手后,李娟不死心,又来找过我好几次,但我都拒绝了。
老话说:“天可度,地可量,唯有人心不可防”。确实如此,天大地广,尚能测量,而人心隔肚皮,难以猜测,难以预防。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在各种情感关系中,有所防备,给自己留后手,很正常。但凡事过犹不及,就像文中的李娟,明明陈大爷已经给足了诚意,也帮她留了退路,但她还是得寸进尺。
打着要安全感的幌子,实际上是私心和贪欲。要知道,感情和婚姻关系中,悲剧的产生,大部分是源自人们在利益面前的私心和贪欲。所以李娟会被分手,也在情理之中了。日久不一定见人心,但在金钱利益面前,人心确实会无处遁形。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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