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掩饰的说,这并非一本人人都称赞的书。
一是难读,二是难懂。
对于这本书的评价多数很笼统,而一些负面评价说它像流水账一样记录着三千年来发生的所有事。
书中的语言已足够精炼,真的难以用短短几千字的书评去概括他,所以,我想从几个小方面谈一下自己的想法。
宗教短评:《耶路撒冷三千年》
我不信教,但喜欢教堂。因为,“你可以不信上帝,但你不可以拒绝美”。
提图斯第一次从斯科普斯山(Mount Scopus)上眺望这座城市,此城以希腊语skopeo命名,意思是“观看”,用普林尼的话说,它是是一座围绕着古代世界最伟大的圣殿而建的富裕、繁荣的大都市,城市本身就是一件精致的、规模巨大的艺术品。
他的宫殿和堡垒的修建规模如此巨大,它们的装饰如此奢华,以至于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斯说它们“超出了我的描述能力”。当旭日初升时,闪闪发光的宫殿和镀金的大门反射出炽烈的光辉,使那些强迫自己注视它的人被迫移开视线。当陌生人——如提图斯和他的军团士兵——第一次看到圣殿时,它“就像一座白雪覆盖的山峦”。虔诚的犹太人知道,在这座城中之城的宫殿中心,在摩利亚山山顶,有一个极为神圣的小房间,房间里几乎没有任何东西,此处就是犹太人最神圣的地方:“至圣之所”,上帝的住所。
宗教分很多派别,必定是有相同之处才能使三大宗教融入到一座城市,比如,他们信仰同一个神――上帝。我认为,和平交流是宗教之间最理想化的相处模式,就像一篇文章里写:“伯伯信佛,叔叔信耶稣。叔叔虽然信耶稣,却常减下最漂亮的茶花、玫瑰花,让母亲供佛。
伯伯喜欢推牌九,叔劝他不要赌,他不肯戒。而叔叔过的节省,他把省下来的钱都捐给教会救济穷人。伯伯很感动,说要戒赌,也要拿去捐。叔叔知道后劝伯伯和他一起做礼拜,伯伯连忙摇头,‘我不去。你忙你的基督教,我信我的观世音,天上的神佛都一样,我们不要分家了’。”
既坚守自己的信仰,又不诋毁、攻击别人的信仰。我想,这是对信仰最大的尊重吧。
战争短评:《耶路撒冷三千年》
权利源于战争而又毁于战争。或许我们可以把战争看做王权的拐杖,谁赢得了战争,谁就有了王权。
书的开头先插叙了一段对提图斯进攻犹太圣殿的描述:面对圣殿的高墙,他命令将圣殿的大门付之一炬。大门上的银饰品熔化后,火势蔓延到木制的门廊和窗户,然后烧到圣殿过道上的木质配件。提图斯命令将火熄灭,他说“应该报复的是人,而不是无生命的物件”。
无辜的物件是文明,该保护,而人呢?难道就因为人的生生不息的就不该被保护的吗?
攻下圣殿后,城墙周围的景象阴森恐怖,成千上万的尸体在太阳底下腐烂,散发的臭气让人无法忍受,成群的豺狼野狗则在饱食人肉。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提图斯下令将所有的囚犯和叛徒钉死在十字架上。橄榄山和耶路撒冷周围陡峭的小山丘上塞满了十字架,以至于没有地方可以再多立。
每场战争都包含千千万万个生死离别的故事。
小的时候我喜欢拿破仑,觉得他领军骑马的样子好帅。后来渐渐明白,成为一代枭雄的路上鲜血无数,历史上千古留名的人未必是个好君主。我并不能感受到大卫王破城而入的时候有多威武,我只知道:“年老的人制造战争,可上战场的都是年轻人。”或许有人会说这样的想法过于狭隘,在三千年的宏观历史上牺牲几万条人命算什么,可别忘了,经历发展最快的是和平年代,而且,你我都是普通人。
时间短评:《耶路撒冷三千年》
每当作者用干练的话语描述战争结束,我就会想起鲁迅的那句“时间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如果说神是这个城市的太阳,那么时间就是这座城市的光。因为时间可以载着这座城,传递给你神降临时的神圣。
所谓怀古,就是在抒发一种情怀:对经由时间雕刻后的城市的感叹。正如书名所述:耶路撒冷三千年。三千年的时光,足够有那么几年让你记忆犹新,足够有那么几个人值得你敬佩喜欢。所以宗教汇集,朝圣的人千千万万,不一定有同样的信仰,却有同一座圣城:耶路撒冷。
没有一本书的所有部分都是值得深思的,就像没有一个人说的所有话都是正确的一样。面对这样如此厚重的书,并不是读过后要记住这三千年都发生了什么什么,只要能从中找到给自己启迪的点,那么读这本书就是有意义的。
读书是件快乐的事,希望它能带给你享受。
《耶路撒冷三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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