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情人》玛格丽特杜拉斯
王小波曾在他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对情人这部小说极力推荐。他觉得这本书写的很好,不但写的好,翻译的更好。他说情人是一种现代小说的艺术,译笔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情人是一个范本,旁人写小说应该从这里学他的写作方法。作者的文笔毋庸置疑,但王小波说这本书更精髓的地方就在于反复的修改,反复的推敲。以至于每一字每一句都安排的恰到好处。用写原小说三到五倍的时间去修改,就得到一本新的小说,比旧的不知好了多少。
从杜拉斯的书中我么不可以看见一个十五岁的白人少女的荒唐经历。她不顾自己的身份,做一个中国富二代的情妇。为什么说她不顾身份呢?那是因为法国人对中国人的歧视的态度,有些人甚至觉得中国血统比黑人血统还要的差,还要的低劣。人种之间当然是没有所谓的优劣之分的。可我们的主人公,也可以说是年轻时期的杜拉斯本人,她骨子里还是带着法国那种对中国的偏见的。
正是因为这种偏见,所以杜拉斯才把简写得如此的苍凉,为了生计而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肉体,去做一个自己本来看不起的中国人的情妇。所以杜拉斯不想承认自己爱这个男人,书中有一个片段就是这个富二代说自己因为东方的传统观念,不能和一个非处女的女人结婚。那杜拉斯就反击他说我也不喜欢中国人。我们可以把这句反击的话看成是她高傲心理的一种体现,你不能和我结婚,那正好,反正我看不起你,我只是为了钱才和你在一起。这本来是个很败坏道德,很丑闻的一件事。但杜拉斯不这么认为,她给了文学很大的空间,把这个经历写成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
这本书的开头有一个作者认为很经典的形象,就是小女孩倚靠着渡轮,穿着母亲不要的裙子,系着哥哥的皮带,然后带一种男人带的宽边帽。作者认为这个形象,或者说她向外观望的这一瞬间是如此的重要,但当时谁都没有意识到。所以她在后来拍的这部电影中给了这一形象很多的镜头,就是为了弥补当年所缺失的,没有被拍下来的这个形象。
那这个形象是怎样的呢?作者说这是母亲潜意识里要把她打扮成一个小娼妇。这本书里作者的家庭当然很耐人寻味,疯狂并且无情的母亲,两个暴力倾向的哥哥。这是倚着渡轮的那个小女孩形象的一大推手。早在十五岁以前,杜拉斯就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命运,她这样的打扮只是为了勾引一个当地的富商来和她搭讪。她一向自诩貌美。
故事的最后,富二代娶了阔小姐,而简也跟着母亲回到了法国。两人从此天各一方,再也没有音讯。
终于杜拉斯到了晚年,再回忆起这段往事,回忆起这段恋情。这时她才发现,虽然这么多年来她的身边一直不乏追求者,但那个中国商人,那个她十五岁做他情妇的那个男人,那个她觉得自己是因为钱才和他在一起的男人,才真正是她所爱的人。而她这本书,之所以叫情人,就是为了回忆那个在那最美好的青春年纪,教会她爱的那个男人。
但杜拉斯想着,会有一天那个男人找到她,然后对她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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