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也许是自己的年纪还没有到那个火候,一些看法总不能很好的感同身受。也许当我活到60岁那个年纪再回头重温这本书就会觉得好一点。但我希望自己那时候,不会向哈罗德一样,要通过年迈后朝圣一般的徒步才能想清楚自己一生的过与错,我希望自己仍然可以和身边的爱人一个眼神就可以笑的前仰后合,与孩子相处融洽,珍惜也许为数不多的朋友,及时表达自己的爱,偶尔做一些在别人看来毫无道理但自己喜欢的事。就像之前看过的《北京遇上西雅图(不二情书)》里让我好多次泪目的那对老夫妻,骂骂咧咧的眼底仍然尽是温柔,那个老奶奶清澈如湖的眼睛是满脸皱纹里无可比拟的美丽,如同夏天皱皱巴巴的葡萄茎上挂着硕大而饱满的葡萄。该是怎样的爱才让这个老妇人的眼神仍如孩童般透亮呢,幸福与否,看女人的容貌就可以判断。
其实对这种带着“朝圣”字眼的书一直很不感冒,现在的社会不论做什么都会加一些有着信仰色彩的字眼,“朝圣”就是其中一个,这本书是有书APP推荐的下个星期共读的书,我先提前看了电子书,总的来说对得起“朝圣”这个用词,但哈罗德一直在强调自己并不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那么他朝的是何方神圣呢。我想,也许是自己的内心,那颗被生活的压力,婚姻的形同虚设,儿子的自杀,唯一朋友的离开而蒙尘的内心。书里说: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哈罗德和他妻子的一生,无数次地以为自己已经走出了悲伤,但当他在旅程中一遍又一遍地被回忆淹没,又挣扎出他才知道,在这之前的一辈子,他一直在重复。这便是他这次旅程的目的,救赎,幸好还来得及,幸好他做到了。的确,旅程总让人看见一些除地平线和路牌之外的很多东西。
他那样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就像现在一样,走在路上。也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当你知道你要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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