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朝在熙宁以前,秘书省中不设著作局,所以建立了史馆,设置修撰、直馆岗位。元丰改制后,有了秘书官,修撰、直馆的职责就归给了监、少及著作郎、佐。绍兴年间又设置了史馆修撰、检讨,与秘书省的其他岗位职责重复了。
宗正寺修玉牒官也是这样。新官制实行后,修玉牒官职能归给了卿、丞,绍兴年间又派遣侍从官为修牒,还让其他官员兼任检讨一职,与宗正寺其他岗位职能重复了。
按照这种规矩,那么现在又户部,又可以另行设置三司了,有吏部、刑部,又可以设置审官院、审刑院了。
玉牒(记载帝王谱系、历数及政令因革之书)管理的旧时规矩是每十年统一修订一次,如果甲子年进书,则甲戌、甲申年也要进书。现在从建隆年以来重新补修,十年进书一次,所以每三两年就要做一次行赏,秘书局行赏不按规则,此事最为过分。
这篇最后一段大概的意思是:玉牒管理体系的职能,有秘书局、史馆共管,双方各十年修撰一次,所以导致每三两年就一次大修,大修伴随赏赐,僭赏过分了?请历史达人教我!
容斋随笔·随笔卷五·史馆 玉牒所
国朝熙宁以前,秘书省无著作局,故置史馆,设修撰、直馆之职。元丰官制行,有秘书官,则其职归于监、少及著作郎、佐矣。而绍兴中复置史馆修撰、检讨,是与本省为二也。宗正寺修玉牒官亦然。官制既行,其职归于卿、丞矣。而绍兴中复差侍从为修牒,又以他官兼检讨,是与本寺为二也。然则今有户部,可别置三司,有吏、刑部,可别置审官、审刑院矣。又玉牒旧制,每十年一进,谓甲子岁进书,由甲戌、甲申岁复然。今乃从建隆以来再行补修,每及十年则一进,以故不过三二年辄一行赏,书局僭赏,此最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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