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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七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七

作者: 嘟豆豆 | 来源:发表于2019-10-01 20:12 被阅读0次

    资料来源: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七,在此之上标注断句。

      正德三年夏四月

      ○戊辰 朔。享太庙,遣驸马·都尉 马诚 行礼。

      ○升刑部·郎中 黄清 为广西·布政司·右·参议。

      ○命:“协守·大同·左·副总兵·署都督·佥事 温恭 于中军·都督府,带俸。”

      ○己巳 降大仆寺·少卿 公勉仁 为都转运盐使司·同知,福建·布政司·左·参政 熊达 为夔州府·知府,监察·御史 李玺 为邓州·判官,以勘审罪人,拟断不当也。

      ○贵州·宣慰使司·土官·右·参政 安贵荣 遣舍人 安宗 等贡马,赐锦叚表里等物,及赐 安宗 等彩叚钞锭有差。

      ○大同·朔州·马邑县地震,有声如雷。

      ○辛未 升保定·中卫·指挥使 陈玺 为署都指挥·佥事,领本镇正兵。

      ○狭西·泾州雨雹,大如鸡卵,渰没人口,及坏庐舍菽麦。

      ○壬申 户部·尚书 顾佐 等奏:“紫荆关最为要害。近遣给事中 张颙、御史 林茂达 查盘,本关新城仓粮料,仅足官军一月支用,请发银六千两贮于易州,以备军饷。”诏:“从之,仍令筹画,以瞻后用。”

      ○癸酉 以辽东·都司·都指挥·佥事 马深 充右·参将,分守开原地方。

      ○甲戌 先是,户部请如年例输银,分给诸边。有旨谓:“军屯民运诸粮草,所以供边者,皆有常规,乃复输银与之,且开中引盐,恐有盗取浪费之弊,令廷臣议处。”于是,户部集议言:“各边初皆取给屯粮,后以屯田渐弛,屯军亦多掣回守城,边储始唯民运是赖矣。而其派运之数,又多逋负,故岁用往往不敷,乃以银盐济之,舍此似无长策。今宜令镇巡官月核军马见存,及故物若干,以杜虚报冒支之弊。如纳银赎罪、入监补官诸例,亦听暂行。民运屯粮,俱责限完纳,庶可以少济边饷。”诏:“如议,其各边折粮银两有羡余者,仍责镇巡官稽核奏报。有如前任情浪费者,遣逻卒伺察,及许人告讦。”

      ○甘肃镇巡等官太监 邓玉 等请:“开盐茶,以济边饷。”不允,令所司严徵岁逋,且运狭西各府州县在库银一万两济之。

      ○乙亥 令巡抚延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曹凤 致仕。先是,有旨令 凤 回院管事,凤 以病赴任迟,故罪之。

      ○开武职纳银补官赎罪例。提督宣大等处兵部·左·侍郎兼左·副都御史 文贵 经略边关诸墩堡,计用银五十万,乃奏:“令在京及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狭西、辽东、宣府、大同、延绥,有愿纳银授军职者,听实授百户一百五十两,副千户二百两,正千户二百五十两,指挥佥事四百两,指挥同知四百五十两,指挥使五百两,都指挥佥事六百两。军于原卫所民人,在京者填注五府属卫,在外者拨附近卫所带衔,俱止令终本身,不支俸。如曾纳银冠带者,许照数减除。如有职欲升者,百户升副千户、副千户升正千户,指挥佥事升指挥同知,指挥同知升指挥使,俱五十两;正千户升指挥佥事,指挥使升都指挥佥事,俱一百两。百户以上升都指挥佥事者,照数递加,俱不加俸。原管事者,仍旧管事。其有罪问发立功者,每年纳银二十两,免其立功,许冠带,仍俟原拟立功满日,照旧带俸差操。”兵部议:“可。”贵 又乞开生员入监,及僧道给度牒,纳银事例。礼部覆议:“生员愿入监者,廪膳百五十两,增广二百两,附学二百三十两。在京、北直隶、河南、山东、辽东赴户部,宣府本处山西并大同赴大同,狭西赴延绥,各巡抚官处告纳。又发僧牒二万、道牒二千于在京及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辽东、宣府、大同地方,每名纳银十两或八两,无力者勒令还俗。僧道官缺,其徒纳银五十两送部,准其承袭。”俱从之。

      ○兵部·左·侍郎兼左·副都御史 文贵 复请借太仓所贮者,以济急用。户部执奏,诏:“特与太仓银三十万两,及太仆寺马价银十万两。待义民、僧道、农民、生员输银补还。”贵 迎合 刘瑾,意欲毁古墩台而更筑之,内造箭窗铳眼以伏兵制虏,而其实无用。传者谓:“所借银尚未出京,而入 瑾 之门者,几四分之一矣。”

      ○鲁王为东阿王 阳镖 请封其庶长子 当滰为 长子。礼部言:“考之《祖训》,止开亲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并无郡王生前请封庶子为长子之例。”上特允之。

      ○命:“府军·前卫·带俸·都指挥·佥事 高鸾 于耀武,坐营管操。”

      ○以陕西·行都司·署都指挥·佥事 芮宁 充右·参将,分守永昌地方。

      ○是日昏刻,月犯轩辕右角星。

      ○丙子 赐镇守·大同·总兵官·署都督·佥事 温恭 蟒衣一袭。先是,边徼重地,多以侯伯出镇,间有蟒衣之赐,其后边帅夤缘得用。于是,陈乞纷至,而飞鱼蟒衣之赐,不胜滥矣。

      ○丁丑 起用太子·太保·南京·礼部 周经,辞免礼部·尚书新命。上曰:“卿累朝耆旧,学行老成,特兹起用,岂可固求休仕,所辞不允,仍赐,令驰驿赴京。”

      ○命南京·国子监·司业 罗钦顺 为民,以送亲违限,故也。

      ○给事中 安奎、监察·御史 张彧 奏:“查盘陕西边储,亏折数多。”并劾:“节年督粮·右·参政 李思明、安惟学,右·参议 张勋,佥事 贾时,指挥·同知 王钦,固原·兵备·副使 高崇熙、胡经,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 孙需、张泰、曹元,左·副都御史 杨一清,右·佥都御史 刘宪,各情罪不一。”户部议覆:“多迁官去任,及见提等项。”会 一清 等亦各奏辩,诏以“思明 专理,惟学、经 接管,一清 总制,俱难辞责,各逮系鞫问。勋、崇熙 俟鞫审当逮,以请。”时 宪 俟前狱结正,并以上闻,需、泰、元、钦,非久任专理,宥之。

      ○旌表鲁府·镇国将军 阳钺 妾周氏,仍许附葬。周氏,以民家女入侍 阳钺,谨慎温良。阳钺卒年,甫二十一,亦自缢而死。事闻,乃旌为“贞烈”。

      ○戊寅 初,遣太监 韦霦 至两广查盘银两。总督·军务·右·都御史 陈金 等奏:“梧州府见在盐粮军赏银四十余万两,及广东布政司库贮银三十七万两有奇,乞量留以备急用。”有旨:“止解五十万两入京,寻解监粮银二十八万两。”至矣,霦 奏报:“广东库贮银,视前多二十七万。”户部复以请。命 霦 于已解之外,仍解五十万两,各府历年收贮钱榖,仍命 霦 备核其数以闻。盖 瑾 欲检括遗利,尽归京师。于是,天下仓库多空虗矣。

      ○降府军·前卫·左所·正千户 王得清 为百户,以当操三犯在逃,故也。仍令自今三逃者革职,永戍边卫,遇赦不宥。

      ○太监 李荣 传旨:“以都知监·左·监丞 高奈 守备永平太平寨、青山营地方。”

      ○乙卯 致仕·太子·太保·吏部·尚书 王恕 卒。恕,字宗贯,狭西三原人。正统戊辰进士,改翰林·庶吉士,授大理评事,历左寺·副,条陈刑罚不中六事。出知杨州府,屡折疑狱,岁饥赈济,多所全活,扬人立石颂之。天顺中,擢江西·右·布政使,转河南·左·布政使。成化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南阳诸郡流民。以母忧去,会襄阳盗起,诏起复。会兵剿平,转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迁南京·刑部·左·侍郎。丁父忧服阕,改刑部,巡视河防,复改南京·户部。值云南多事,遂改左·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劾镇守中官不法事,没其部下所得金宝,勋戚咸惮之,使人至夷,方无敢索其赂者。居云南九月二十,上言皆剀切,由是直声动天下。进右·都御史,寻改南京·都察院兼督巡江。又改南京·兵部·尚书,为同事者忌,复以尚书兼左·副都御史,巡抚南直隶。会苏松诸郡灾伤,请停织造、罢贡献,奏免税粮数十万,劾中官 王敬、千户 王臣 科索,罪 敬 被收,臣 枭首于市,中外快之。复南京·参赞,时刑部·员外郎 林俊、经历 张黻 言事下狱,恕 力救之,因请罢永昌寺役。寻加太子·少保,左右有嫉之者,俄有旨,落太子·少保,以尚书致仕。孝庙在东宫闻 恕 名,即位首遣使,召为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在吏部,抑侥幸、奖名节,振拔淹滞,人不敢干以私。有内批传升,恕 辄言:“天下官,以待天下材,奈何狥私戚,妨公义。”有建白,或内批:“业已行之。”则曰:“天下事,设未当。虽十易,何伤?”识者以为名言。恕,遇事辄论不合,即引疾求去,每恩诏勉留。会大医·院判 刘文泰 阿当道意,诬奏恕,恕辩,下 文泰 狱。事既白,而 恕 求去益力。上允之,命驰驿还乡,赐宝镪、三千贯,有司岁给禄米人。夫今上即位,遣行人赍敕存问。至是卒年,九十三。讣闻,上辍朝一日,赠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谥:“端毅”,给葬祭如例。恕,方严伟特,扬历中外,四十年以身负天下之重,屡时政多所匡救,大臣完名终始如恕者,盖不易得云。恕,子 承裕,今为户部·右·侍郎。

      ○庚辰 令南京·吏科·给事中 陈伯献 为民,以守制违限也。

      ○总督·浙江备倭锦衣卫·都指挥·佥事 魏文礼 得请,给旗牌。都给事中 赵铎 等劾:“文礼 冒请,侵主帅之权,乖祖宗之制,渐不可长。”诏:“业已给矣,置之。自今有违例妄乞者,令所司参究。”

      ○辛巳 巡按·狭西·监察·御史 张彧 奉敕清理宁夏等卫屯地,新增四千四百余顷。诏:“该部,从轻议处。”遂转 彧 为户部·主事,在彼专理屯事,毋得辄迁。既而户部议:“边境地土,多山场沙碛,所收甚薄。前地岁入,宜视旧再减,亩徵银一分,草一束徵银二厘。有抛荒者,亟召人佃种。”从之。

      ○壬午 调延绥·副总兵 姜汉 分守凉州地方。

      ○癸未 仁祖 淳皇帝 忌辰,奉先殿行祭礼。

      ○升礼部·郎中 许淳 为为山东·布政司·右·参议。

      ○升应天府·府尹 沈锐 为南京·刑部·右·侍郎。

      ○甲申 命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缺,吏部会准提督操江南·右·副都御史 雍泰、巡抚甘肃等处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才宽、南京·工部·右·侍郎 张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李瀚,两以名上,俱不允。至是,复推 瑄 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张纶,乃以命 瑄 焉。

      ○令武进伯 朱洁 子 本 袭父爵。

      ○升四川·按察司·佥事 唐希介 为狭西·副使。

      ○夜,月犯南斗杓第二星。

      ○乙酉 初,荆府军校以荆庶人 见潚 故,改属武昌卫者四百人。后 厚烇 袭封,累请复之。于是,许以其半给役焉。

      ○陇西县雷雨冰雹,平地尺余,伤田禾禽畜。

      ○丙戌 令吏科·右·给事中 丘俊 致仕。始,俊 奉敕清理延绥粮储,以疾乞致仕。及行勘,复奏病愈,欲还朝。先奏缴敕,故有是命。

      ○都察院·养病·右·佥都御史 王璟 乞致仕,许之。

      ○命:“狭西·都司·署都指挥·佥事 侯勋 充副总兵,协守延绥地方。”

      ○丁亥 晓刻,月犯罗偃中星。

      ○戊子 令清平伯 吴杰,仍如父 琮 禄米八百石,米钞均支。

      ○升山西·平阳府卫·指挥·同知 钱清 为署都指挥·佥事,守备靖虏地方。

      ○己丑 仁祖淳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

      ○司设监·太监 吴海 请添给各卫所幼匠二百五十九名,布一疋,绵八两,香烛匠二百五十六名,米一斗。户部执奏:“不当滥与,以开例端。”有旨:“咸给之。”

      ○初,河南民 贾斌 与再从兄 凯,谋杀再从弟 泽。按察司坐尊长杀卑幼,律俱论绞,而 凯 已死于械系。河南道·御史开具狱情,送大理寺审录。掌寺事·工部·尚书 杨守随 疑二兄俱坐过重,驳行再问。左·寺丞 王鼎、寺正 魏讷、评事 林富,皆列署姓名。既而,按察司改拟,斌 杖罪。巡按·御史 房嬴 从之,以闻。都察院又疑拟杖过轻,以请。内批:“欲从厚拟,令清军御史 马骙 再鞠。怒 守随 等轻出入人罪,并 瀛 俱逮问。”时 守随 已致仕,鼎 已升少卿,富 已谪县丞矣。至是,狱具,鼎 谪远方知县,瀛 夺俸五月,富 仍行巡按御史逮问,守随 罚赎罪米千石输边。盖 刘瑾 怨 守随 故,因事中之。惟 讷 以巧佞与 瑾 合,既得升通政司·参议,仍听其辩置,不问。

      ○昏刻,火星犯右执法星。

      ○庚寅 户部·尚书 顾佐 等覆奏:“漕运粮岁四百万石,京通二仓止收三百六十五万石。除各卫官军岁支三百六十一万二千余石,所余无几。又所在因灾徵银,致亏国赋,请继今全运原拟之数。”从之。

      ○命:“工部遣官脩造上清宫。”弘治八年,宫毁于火。正一嗣教·真人 张彦頨 以请,命内官监差官,会同镇巡官依式盖造。给事中 王缜 等言:“盖造宫观,财力甚多,必待年豊乃可。”时适脩盖宁、益二王府,孝庙是其言,命待二府脩讫,举行。至是,彦頨 累以请。工部请:“行江西会勘王府工程,已完与未,且度岁时民力,可否兴工。”得旨:“宁、益二府脩盖,年久不完,其究所司误事者以闻。上清宫,如前旨差官盖造。”

      ○辛卯 赐武举中式 安国 等六十名,宴于中府。

      ○太监 李荣 传旨:“御马监官、勇士、旗军,系禁兵重务。其令太监 谷大用、提督太监 杨春,同都指挥 夏明 等,坐勇士营。太监 李堂,同都指挥 田忠 等,坐四卫军营。”

      ○壬辰 升四川·左·布政使 李善 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初,副都御史缺,吏部以右·副都御史 崔岩、右·佥都御史 王质 请,诏:“令再推。”乃以 善 补焉。善,瑾 乡人也。

      ○升通政司·右·通政 黄宝 为应天府·府尹。

      ○哈密使臣 写亦虎仙 等来朝贡方物,不与通事 皮俊 等偕来,自持边镇,文移投进。鸿胪寺·大通事 王永,请究治奸弊。上命礼部看详以闻。至是,写亦虎仙亦 奏:“永 有所需求,且妄加凌辱。”礼部言:“哈密乃边境籓篱,既已向化入贡。所遣使臣礼宜怀辑,倘失其心,恐生他衅。”时 永 方在豹房供奉,实恃宠横恣。有旨:“令勿穷治,特戒 永 后宜加慎,以全大体。写亦虎仙,命礼部并大通事善谕之。”然 写亦虎仙 实夷方巨蠹,构结诸番,大启边衅,被逮至京,复为权奸所庇,随扈从南行后,竟毙于狱云。

      ○发陕西·布政司银一千五百两,给庄浪卫·都指挥·佥事 鲁经 买补马匹。以土军艰难,蠲其追补也。

      ○癸巳 升山东道·监察·御史 汤沐 于湖广,刑部署·员外郎·事主事 陆健 于贵州,松江府·同知 金山 于四川,俱按察司·佥事。四川之缺,吏部拟升凤翔府·同知 翟敬,而以 山 陪。敬,在弘治初,尝以翰林检讨供事亲籓,坐累落职。寻蒙恩宥免起用,瑾 矫旨责吏部狥私反覆数十言,令凡有落职谪戍者,皆不得狥私起用。

      ○赏云南师宗州、豆温乡等处获功官军·指挥·佥事 王晟 等,纱绢布疋有差。

      ○锦衣卫·左所·正千户 石文义,南京·守备·太监 岩 之侄也。岩 病,文义 乞驰驿往省,许之。

      ○迁汤王庙于汤原里,庙故在山西荣河县北四十里,濒河附汤陵,陵为河所,而祭所屋宇卑陋。太常寺卿 乔宇,请拓地脩盖。事下,工部移山西镇巡等官,会勘汤原在县治北七里,古有汤祠,宜迁庙于此。从之。

      ○甲午 升山东·布政司·右·参政 李禄 为四川·右·布政使。

      ○衡王奏:“原赏平度州白埠泊荒地三百余顷,为州民 赵贤 等占据。”诏:“令户部·左·侍郎 王琼 等往勘之。”琼 等奏:“原地皆卑湿荒芜,每年税银四百八十两,皆柳民陪纳。傍有未税地四百八十余顷,宜权拨本府为业。其初开垦民人三百七十九户,每佃地一顷,须量免杂徭一丁。先是,陪纳地税民人一千六百八十二户,皆宜除豁。庶百姓不纳无地之税,王府得收有田之租。”诏:“从之。”然续拨地亩,亦多夺民之产,且仍杖 贤 等一百,戍之边卫,人不堪其冤焉。

      ○宁化王府·革爵 钟鈵 子 奇浚 诣阙言:“其父谪居凤阳,乞加恩宥,并请赐冠带封号。”有旨:“遣人送还。贻书晋王,严为之钤束,寝其奏不行。其设谋及与偕来者,令巡按御史究治,仍令此后诸王有私越关来者,幽之凤阳。宜移文各府长史司,俾知之。”

      ○守备龙门所等处·都知监·右·少监 孟山 请改守备为分守,许之。

      ○革山西·庆成王府·仪宾 胡世福 职,坐恃强买物,欧打平人罪也。

      ○乙未 增造御乐库房库,在东公生门之南。时乐官 臧贤 交结权奸 钱宁,为上所喜,故特允其请。

      ○赐庆府·安化王 寘鐇 母妃杨氏坊名贞节,并与之敕。杨氏,故恭和王 邃墁 妃也。邃墁 死,杨 水浆不入口者七日,与之同死。至是,寘鐇奏,故有是命。

      ○丙申 升吏部·文选司·郎中 刘永 为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

      ○宁王 宸濠 初以伪餙孝行,荷褒赏殊典。至是,复乞追奖先德。上命翰林院撰文谕祭其先王,且令各府不得援以为例。

      ○以《御制文集》、《孝顺事实》、《四书大全》、《资治通鉴纲目》、《历代名臣奏议》诸书,赐宁王 宸濠。

      ○古北口等处官军各添月粮二斗,每年以草束折豆放支一月。以镇守太监 王忻 等言:“边军艰窘,草束积久浥烂。”故也。

      ○秦府庶人 公钟、公铸,与承奉 贾能 构隙,讦奏:“王长子 惟焯 庇。”能 奏:“公钟 等欺其年幼,不遵约束。”诏:“公钟、公铸 有违 祖训,幽之凤阳高墙。”其所奏两词,俱置不问。

      ○丁酉 升狭西·按察使 潘楷 为四川·左·布政使·直隶·保定府·知府 董杰 为山东·右·参政。

      ○命:“贵州·新添卫·都指挥·佥事 史勇 守备永宁地方。”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张本 卒。本,字孟端,浙江钱塘人。成化乙未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累升知府,历襄阳、青州、吉安三郡。吉安,多巨室豪族,本绳以法,不少贷。历广东参政、湖广·右·布政使,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以盗起不能抚捕,为言官所劾,乃致仕归,至是卒。本,性况鸷,遇事敢为,故治郡有能声,及其为巡抚也,名少损,盖其局量褊浅,展布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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