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而不得”,这说法有毛病,应该叫:欲而不得。
爱是礼物。爱了,表明已得到。
爱是特殊的礼物——提供生存意义的保证。
爱本身没有对象。爱是被动的。
但爱的获赠和回赠是有对象的。获赠和回赠都是偶然的。
赠礼不同于交易,它是无偿的。
爱上一个人,表明我已经得到了一份特殊礼物。但不一定想回赠。即便回赠也不一定能让对方获赠,也就是说,不一定能让对方从我身上得到特殊礼物。
被爱就是被回赠,表明对方已经得到了特殊礼物。但是,你已经从我身上获赠这件事,不必然导致我也能从你身上获赠。反之亦然。
爱是偶然获赠。我爱你,只是我单方面获赠,是我从你身上得到了我自己的生存意义。这事与你有关,但是我若不告诉你,你就不知情,因为我的获赠不是你主动赠予的。
任何形式的主动赠予,其实质是发起一场以满足欲望为目的的交易。
惟欲望使人煎熬。通常欲望一旦启动就势不可挡,意志只好从管家变成马前卒,理智则躲在暗处冷眼旁观。
欲而不得,只因交易条件未被满足。
爱,是已得到。
爱欲,是偶然获赠事件触发了我的欲望,为了满足欲望——企图将偶然转化为必然,将有限获赠转化为无限索取——我的意志发起了一场交易,通常从试探开始。于是我把获赠说成是赠予,把我爱你说成是我付出、你得到。并且,如果我的理智通过概念演绎得以自洽,那么我就会认定,我的索取是合理的,事情原本就是这样。于是,爱被符号化了,高拱于精神之颠,而现实中其实只有欲望、意志和理智在兴风作浪。
爱情,是爱和欲望、意志、理智纠缠在一起,被纳入到社会伦理的框架里以后,所形成的以“爱”冠名(如此爱就是定在的,成为了规定性)的总体情绪表现。
所以,“我爱你”一说出口,爱就被架空了,这三个字的真实含义是“我还要,你最好别让我失望”。接下来登场的都是篡逆者。
爱之所以难以捕捉,是因为爱只能单方面地被意识到,而在人际关系中,爱刚一发生就已经结束了。但这并不代表爱不能持续存在,而是说,爱的存在本身——接受礼物的受体即精神本源——是无对象的,它永恒地整体地爱着一切,它就是驱使我们活着,去追问生存意义的源动力。
个别的爱的具体发生,不是我向某人发出爱,而是某人从整体背景中跃出,他自身显现出了可爱——某些信号介质触碰到了我的“爱的受体”,自动激发了电化学过程,于是才被表象为当下的主题。这种触碰是突然的、常有的、即逝的,如光晕,如涟漪,如闪电,但是它的意义却非同一般,因为它是本源性的,关乎我的独立本质,关乎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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