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闺蜜偷同宿舍人的十块钱被你看到了,或许是跟家境有关,才占小便宜,她真的需要钱才这样做,但这只是年少时做的错事,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所以说你的闺蜜并没有盗窃的前科,是你把问题说的严重了。
列宁说过,年轻人犯错误,上帝也会原谅他,何况只是区区的十块钱。这件事在你闺蜜心里也有一定的影响,会是负累感,等到她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对,会改的,你也没有必要揪住人家过去的错事不放。
闺蜜与男友分手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你告诉他这件不光彩的事,也许是还有其他的原因。但是你做的特别不地道,你立场站错了,我不知道你这样做的初衷是什么?是不是闺蜜找到一个富二代的男友,你羡慕嫉妒恨,从而引发自己内心的失衡呢?假如你有本事的话,完全可以自己找一个富二代男友,没必要羡慕人家的,人家的东西,就是人家的,你得不到就没有必要破坏它。
如果闺蜜知道是你向她男友告诉她的过往,会恨你,你们根本就不是闺蜜,你玷污了闺蜜这个词,更没有维护你们之间的友情。希望在此事之后,你能以此为戒,无论是在职场还是友谊上,希望你都不要再做那多嘴多舌的告密人,这样做对你是百害而无一利。
最后要跟你讲的一句话是,你不是一个善良的人,愿你此生没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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