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遥远的2005年,我刚刚大学毕业,尚算个愣头青。遇见她是在一场同学聚会,也只有刚毕业的前几年,才热衷于参加这种活动。那是个校友聚会,因为都在一个市,便有了攒局的理由。
正值躁动的年纪,谁会不带着一点对艳遇的期待来参加同学会呢?当然年纪大了也还是抱着这种想法,不过这都是后话,暂且按下不提。每个落座的人,在与相识的同学草草寒暄之后,便开始悄悄打量起在场的异性。当我把目光朝向隔壁桌的时候,就被她的样子一下吸引住了。我本来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而就那么一瞥的感受,像是一粒石子掉进眼前的湖面,扑通——把我从浑浊的世界中唤醒,过于错愕,都忘记去擦溅到脸上的水花。直到一年后《一眼万年》的发行,我才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那时的心情。
不带滤镜地说,她生得很漂亮。带滤镜的话就是倾城白月光了。喏,我都用到白月光这个词了,想必你也猜得到遗憾的结局。她留一头柔软的短发,高且瘦,巴掌小的脸,眼睛不大,眼角微微上挑,尖尖下巴。我已经记不得那天是她真的在发光,还是肤如凝脂带给我的错觉。如果说第一眼是被她的外貌吸引,那么第二眼,她开口的刹那,才是我真正着迷的开始。微挑的眼睛使她有种浑然天成的性感气质,而笑起来时眯着眼睛,加上一颗小虎牙,又十分可爱。配上柔和的音色与声调,俗气地讲一句,她就是我眼里的维纳斯,是“美丽”这个抽象概念的实体的存在。
接下来整场饭我都心不在焉,紧张又兴奋地想着怎么跟她认识,既要表现我的欢喜,也不能过分轻佻。许是不自觉瞄了太多眼,同桌的朋友发现了我的心思,凑过来问,眼神一指,“看上了?” 被窥探心事的感觉总是羞涩的,我佯装镇定地说,“她挺漂亮的。” 朋友拿起一瓶啤酒放我面前,“我认识她。你吹完这瓶,我帮你介绍。” 热血方刚的我,怎么经得起这样激将呢?接过来就咕咚咕咚灌下去。于是散席时候,朋友拉着我去人群中找到她,说回头一起玩。她点点头。我说,“那……留个电话吧?” 她笑,拿过我的手机输了号码和名字。然后说“拜拜,下次见哦。”
第二次见面是在朋友攒的夜宵局上。我忐忑不安地坐到她旁边,她抬眼看我,笑笑打声招呼。我一时短路,怔住不知如何是好。她又补一句,说上次见过的,在同学聚会。我才反应过来,忙说是的是的,自报了姓名。之后便是一些常规寒暄,因为生怕自己脸红被发现,我快速地喝掉了两杯啤酒,想着等下用上头做幌子。朋友看我们聊得还可以,抛给我一个不经意又得意的眼神。我不置可否。临散席,朋友把我拉一边,“你真对她有意思吗?我等下安排你送她回家。送姑娘回家你会的吧,到楼下说你酒喝多了口渴,上去讨杯水。” 还算单纯男孩的我连连摆手,我说送归送,占便宜可不行。朋友笑笑,说,“行,在你。” 于是我便有了与芳泽同行的机会。她说住处不远,不必打车,走路也行。我说好。然后一起走了二十分钟回去,我紧张到指尖全是汗,拘谨地夸她今天衣服好看。其实那晚聊天内容没什么可讲的,而与喜欢的人一起散步,聊什么向来是不重要的。送至她楼下,我挣扎着开口,问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她没有犹豫就应允了。我独自回家,一路上乐如二傻子,心想要什么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她就是我的春风,我的得意,我的长安花中花。
看电影是频繁约会的开始,那是一段短暂又纯粹甜蜜的日子。了解的越多,就越是喜欢她。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孩呢?兼具聪颖与可爱,调皮与温柔。每一天都能感觉到比昨天更近一步,每一天也都在期待明天再近一步。恋中人,连坐在一起发呆都是乐事,不说话也不尴尬,每一口空气都让人心旷神怡。我总喜欢安静看她,被发现的时候,她就歪头盯着我,“看我干嘛呀。” 我就矫揉造作回一句,“看爱情。”
而不如意十之八九,苦涩的气息随之而来。我还没有来得及与全世界分享我的快乐,就先听闻朋友的八卦消息。都在一个圈子,大家经常一起玩。见面多了,朋友一点一点告诉我,她一直很开放,跟谁玩都可以,与谁都暧昧不清,随叫随到,喝酒太晚了就不回家。我一下被呛到,愣住,想要维护她,又有些茫然和愤怒,加上男子汉对面子的自持,最后只能淡淡问,真的吗?看着不像啊。朋友摇头,“可惜了哦,这么漂亮,就是不爱惜。”
回忆起来,如果我当初坦然一点,或勇敢一点,去跟她确认一下事实,也许就不会变成今天这样。在那之后,我开始有意地隐瞒这段关系。我本要正式告白的,这么一来,竟拖成了地下恋情。也因为这一层关系,后来每次送她回家时,她总撒娇要我叫宝贝,我都说不出口。只能抱抱揉她的头发,细碎的发梢蹭到我脸上,痒痒酥酥麻麻。她也有所感知,拥抱时眼角眉梢带着心事。我的心本就不是风平浪静,每每这样就更波澜不止。
终于来到这么一天。我跟她同去一个酒局,当天气氛热烈,大家都喝了不少。时至夜半,快要散场,她又给自己开一瓶。我说别喝了,等下不好回家。她半带醉意,看着我说,“反正现在走也没有人送我,再喝点也没有人送我,有差?” 我五味杂陈,不知道是不是她生气我总不公开,而我也不知道怎么公开。我沉默,坐下看着她喝。最后她确实醉了,走路摇摇晃晃。我跟朋友说搭把手,留下姑娘一个人不行,送去旁边酒店吧。
本来这事也就了了,我们几个人扶她到房间躺下,就准备离开。偏偏这时候一个男生,不知道见色起意,还是酒壮人胆,伸手要去摸她的腰。我正对她的自我放弃处于气头上,哪里受得了再受刺激,就打掉他的手,几乎是喊出来,“别碰她!” 在场人都诧异地看着我,我说,“她是我女朋友。” “我们在一起有一阵了。” 沉默之际,那个男生竟回了一句,“我还说是我女朋友呢,又不是没摸过。” 我顿时失控,伸手一拳揍他脸上。他又惊又痛,反扑过来。其他人开始帮忙,也不知道是拉架还是添火,总之最后每个人都挂了彩。我气喘吁吁坐在地上,愤怒地盯着每一个人。他们交换眼神看看,便一齐走了。
然后我听见她叫我。我转过去头去,她坐在床上,看着我,欲言又止。我们对视了很久,她垂下眼睛,说,“我去洗个澡。” 就下床来,像我不存在一样地,当我面一件件脱掉衣服,走进了浴室。
我更加生气了,生气又变成伤心。我生气他们怎么这样看她,我生气我没有足够的力量维护住我们的关系,我生气我现在的狼狈模样,我生气我根本没有对象可生气,我生气她为什么这样无所谓?她对我有所谓吗?有过所谓吗?我像是个风雨中的小男孩,看着眼前飘摇的栀子花,它美丽又热烈,而风雨让它凋零,它却不在意凋零。小男孩无助地哭泣,也只有哭泣。
我就那么坐在地上,听着水声哗——哗——。我觉得我的爱情也随着淋下的水一起打着旋儿向下流走了。我的愤怒慢慢冷却,沉降,换成一缕缕悲伤自四面起,充满心房。一遍遍问,一遍遍找不到对象地问,为什么啊?为什么是这样啊?最后我跟自己说,算了吧,喜欢不起。也对不起,是我不够爱你。
我决定放弃的瞬间,她还在洗澡。我慢慢站起来,才开始发觉伤口是疼的。我走出去,手伸向门把手的瞬间,心脏有尖锐的痛感。像锐利的匕首划过去,鲜血先渗出,痛感却慢了一步。也不包扎了吧,是伤都会自己好的。
关上门,我轻声地,终于能够说出口,也是最后一次说出口,“晚安,我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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