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短言:《红虾仙子》——选自公众号损色言情
摘:一只红虾与书生的爱情。
作者:空灵
图片来自网络傍晚,绯色的云彩像一朵朵玫瑰一般,点缀在西方的天边,太阳将要落山,整个大地都被这凄美的晚霞映的一片通红,被晚霞映红的天空透着一丝丝青紫,宛如一位即将出嫁的新娘。
街上行人来去匆匆。
一条逼仄偏僻的小巷里,我穿着一袭玫红色的罗裙,长长的裙摆拖曳在地上,仿佛一朵盛开的牡丹。乌黑的长发柔顺的垂在腰上,头顶上绾起一个小巧玲珑的发髻,我把它用一根红色的簪子别住,簪子上的红色珠子在我走路时,随着我的动作摇来摇去。
我叫迷媖,十八岁,真实身份是一只红色的龙虾。我会仙术,但我也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大概是十二岁时吧。
在十二岁以前,我本和普通女孩没什么区别。我是个孤儿。从我记事起,就没见过我的父母,是师父一手把我带大。
师父是一个老仙,至于他是什么仙,我并不知道。我知道的是,他会腾云驾雾,会降妖除魔,他也教过我武功,可我天赋不高,本领一直平平,无甚长进。及笄成年后,师父便说,让我独自出来闯荡。
还没说我身上的秘密呢。在我十二岁生日那天,师父和几个师妹们为我庆生后,天色已晚,我正准备回房睡觉,突然身上变红,长出了胡须,手上长出了两个像钳子一样的东西,最后,我越变越小,成了一只龙虾,躺在地上。
龙虾是需要水的,由于地上没有水,我开始觉得窒息,喘不上气来。幸亏师父当时恰好经过,把我捧起来放到了水缸里,我这才免除一死。第二天醒来,我又变回了人形,我惊讶地问师父怎么回事,师父故作神秘的说,这是个秘密,我这是修炼成仙了,和他在一起久了,不免沾了他的仙气,用人类的话说,就是变异。
再之后,就有一些黑衣人找上门来,说什么来抓变异人的,师父说那是邪道,打着道士的旗号,专抓我们这些正在修行的小仙,我们本来也没做什么害人的事,他们非说我们在人间作孽。
每当我晚上变成龙虾时,师父都会把我藏的很好,那些人都找不到我,白天,我变成了人,他们看不出我来,当然,白天他们也不会出来抓我。
十五岁时,师父说他老了,不可能保护我一辈子,要我自己学会保护自己,便将我“逐出师门”了,师弟师妹们也都各自谋生路去了。
我就这样天天无所事事在街上乱逛,偶尔凭着一身武功,去帮人押个镖什么的,但那都是小生意,挣不了几个钱,况且,我一个女儿家,谁会没事要我去做这些男人做的事。
看了看天边凄美的夕阳,又快到晚上了,我得赶紧找个有水的地方安身,不然,我会没命的。
我走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有看到一处有水的地方。
继续向前走着寻找着有水源的地方。水啊,哪里有水?一边想着有水的地方,一边不经意间回想起小时候的往事。
记得六岁那年冬天特别冷,呼呼的西北风像是一把刀子一样,吹得人脸皮生疼。雪花飘飘洒洒,鹅毛一般洒落到大地的各个角落。
街上除了一些商贩外,再无其他人。那时的我,穿着一件单薄的素色棉衣,棉衣中的棉花已经寥寥无几,只剩两层棉布,冷风只往里钻。
我的两只手被冻得通红,已经失去了知觉。我走到了一个包子铺前,香喷喷的包子冒着氤氲的白气,和雪花融合到一起,显得有些朦胧恍惚。
我的眼神呆呆的直视着蒸笼里的包子,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这几天就靠吃冰雪解渴和填饱肚子,此刻看着蒸笼里热乎乎的包子,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
饥饿感和寒冷令我伸出冻得通红的手,眼看就要抓到一个包子时,包子铺老板骤然拍掉了我的手,本来就已经冻得通红的手被包子铺老板这一打有了知觉,我揉着被打疼的手,眼神委屈的看着包子铺老板,希望可以得到他的一丝同情。
“看什么看,哪儿来的野丫头,滚一边去!”包子铺老板的话堪比这冬日的寒风,灌入我的耳中,使我感到一阵心寒。
我怀着绝望的心情正欲离开包子铺,蓦然一股香喷喷的包子味窜入我的鼻子,我回头一看,是一个白胡子的老人笑眯眯的看着我,手里拿着两个包子,慈爱的说:“小姑娘,吃吧。”我接过包子,大口的吃起来,两个包子下肚后,我也吃饱了。
白胡子老人看着我吃完包子,随后,笑了笑说:“你爹娘呢?”我吸了吸鼻子,声音低低的说:“在我记事起,我就没有见过他们。”白胡子老人呵呵笑了笑,说:“跟我回家吧,从此以后你就跟着我修行,我就是你师父了。”也不等我答不答应,白胡子老人便拉起我的手,把我领进了师门。
从此以后,我就跟着师父天天练武,修行。虽然我是第一个进师门的,但我的修行和武功都比不上师弟们,师父门下的女弟子本来就少,所以,师妹们就没有可比的了。
和师父他们在一起的日子真令人怀念,可是,师父老了,怎么可以养活我们这么一大群人,况且,那么多人中,就我最笨,就我身份最特殊,是一只红色的龙虾,每天晚上都要在水中,邪道们天天找上门来,弄不好,会要命的。
就算师父不让我们自己出去谋生,我还是会走的,因为,我不想拖累师父。
从回忆中回到现实,不知不觉,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糟了,我还是没有找到有水的地方,今晚,我是不是死定了?
我的手开始变化,慢慢变红,形状变成了钳子,脸上也长出了红色的胡须。我赶紧找了个墙角蹲下来,刚蹲下来我就已经不再是人形了,完完全全的变成了一只龙虾。
呼吸开始变得不顺畅,就像鱼离开了水一样,难道,我真的要死了吗?视线开始不清晰,身体渐渐失去知觉。
恍惚中,一只宽大温暖的手把我捧了起来,一开始我以为自己是出现幻觉了,当听到一个温润的少年声音响起时,我才知道,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好可怜的一只龙虾啊,不如,我把它带回家吧。”少年背着书生用的竹箱笼,里面塞满了宣纸和笔墨,看来,这个少年是个书生,应该是进京赶考后刚回来吧?
书生把我带回家,放到了水缸里,刹那间,我的呼吸顺畅无比,仿佛从地狱来到了天堂,我在水里游了几圈,便下潜到水底了。
第二天,太阳从东边升起,我从水缸里变成了一抹红光迸射而出,红光落在地上,幻化出了我。
这时,那个少年书生端着一碗粥从外面走进来,我瞥了一眼书生,动作极快的拔下了头上的红簪,一个旋转来到了少年书生的身后,用簪子的尖端指住他的脖子,冷冷的说:“别动,动一下小心我要你的命。”
虽然在师父门下我的武功是最差的,但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还是绰绰有余的。书生被我突然的举动吓得浑身颤抖,手里的粥碗没有端稳,一下子摔到了地上,碎成了无数片,粥里的米也散了一地,凌乱里房间。
书生颤抖着声音说:“姑娘,我....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有,你是怎么进到我家里来的?”
我冷笑了一声,把簪子握的更紧:“我是你昨天救回来的那只龙虾。”
书生显然被我的话惊呆了:“你,你不是人?”
我叹了口气,继续用簪子的尖端指着书生:“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变成这样的,只听师父说,我这叫修炼成仙了,用你们人类的话说呢,就是变异。”
我在书生家周围环视了一圈,继续说,“每天晚上我都会变成一只红色的龙虾,而且,如果离开水,我会死的。还有,每天晚上有一群黑衣人,他们叫邪道,打着道士的旗号来捉拿我们这些小仙,明明我们没害过人,他们为什么要抓我们啊?”
书生听得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接我的话,我只好继续说下去:“我不想杀你,只求你替我保密,可以吗?”
书生这才反应过来,点点头道:“只要你不害人,我保证替你保密,如果姑娘不介意的话,就在我这里住下吧。”
我放开了书生,把簪子重新插回到头上,与他面对面站着。
书生长着两道剑眉,浓密的眉毛下有着一双如天上的星辰般耀眼的眸子,薄薄的朱唇显得温文尔雅,气质不凡,他应该很有学问吧?我默默的想。
“在下名叫张群,敢问姑娘芳名?”张群用清浅的声音问我。
我笑了笑回答:“我叫迷媖。”
“迷媖,好名字。”张群感慨道,“那我以后就叫你迷媖姑娘吧。”张群的声音依旧风轻云淡,谈吐斯文,丝毫没有了刚才的惊慌。
“请便。”我随意的说了声,便去院子里了。
后来,我才知道,张群和我一样,从小就没有了父母,于是,他便发愤图强,想考上状元,为自己家争光。既然我们是“同病相怜”,我也没有可去的地方,就暂时在张群家里住下了。
张群生活很简朴,他从来不奢侈浪费,只穿简洁的布衣,只有在过节的时候才肯吃一次肉,平时,都吃青菜和粥。
这天,我和张群出去逛街,街上车水马龙,人群浩浩荡荡,好不热闹。各种摊点到处都是,商贩们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张群蓦然看到旁边有一家饺子馆,他笑着问我:“迷媖姑娘,你吃不吃饺子?”我看了看热气腾腾的饺子,当年是师父带我吃包子,如今,张群又带我吃饺子,我到底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呢?我在思考着这个问题。而且,张群平时那么勤俭,他竟然肯愿意来带我吃饺子?
还没等我答应,张群就坐到了一张桌子边,他笑着摆摆手,招呼我过来坐。我半响回过神,点点头,提起裙摆,走过去坐到了张群身边,我和张群就这样坐着,我恍惚间觉得,这好像一种名叫家的感觉。
“小二,来两碗饺子!”张群对旁边的店小二说。只听得店小二响亮的声音喊道:“好嘞!”不一会,两碗冒着氤氲热气的饺子被店小二端上了桌,张群把一双筷子替我擦了擦,然后递给了我。
张群的手指白皙如玉,骨节分明,右手的中指上有一个小小的茧,应该是常年握笔造成的吧。
张群自顾自的夹起一个饺子放到嘴里,随即问我:“迷媖姑娘,你吃过饺子吗?”亏他张群还堂堂一介读书之人,竟然问这么没有内涵的问题。在我的印象中,也许只有每年过年的时候师父才会给我们吃饺子吧,所以,我从小长这么大,吃过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见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张群又换了个话题:“迷媖姑娘,你从小就是这个样子吗?”
我警戒地看了看四周,人不多,我示意张群小声点,然后对他说:“十二岁时变成这样的,白天和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到了晚上就变成龙虾了。”张群听罢,若有所思的“哦”了一声,便埋头吃起了饺子。
回去的路上,我和张群经过了一条偏僻的小巷,这条小巷就是当时张群救我的那条小巷,我们又经过了这里,不过,这次是我变成了人形,而不再是一只龙虾。
就在我们刚刚走到小巷时,几个蒙面人从小巷的深处跳了出来。蒙面人的领头看到我们,猥琐笑着说:“这个书呆子身上肯定有不少银子,刚才还看到他们在路边吃饺子呢,还有他身边的这个姑娘,嘿嘿,抓回去给我做压寨夫人!”
原来是碰上了强盗,这群王八蛋,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抢劫,还要抢人,看本姑娘不收拾你们。一个蒙面人过来准备抓张群,被我挡下,我三下五除二就把一伙强盗打了个落花流水,强盗不敢再来抢劫我们,便都一个个夹着尾巴溜走了。
“迷媖姑娘,你刚刚......”我知道张群是想问我怎么把那么多壮汉打倒在地的,我嘿嘿一笑:“张群,我虽然是变异了,但我还是人类啊,只要是人,都会打架的,况且,我以前和师父学过武功。”
张群点点头,平静下来:“那我们回家吧。”
回到家,天已快黑,我来到厨房,等变成了龙虾便跳到水缸里。我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第二天,我刚刚变回人形,就看到张群兴冲冲的跑到了厨房,我正疑惑他要干嘛,只见,他来到我面前,从简朴的布衣袖子里拿出了一只锦盒,锦盒的面是用红绸子做成的,看上去就像富贵人家的首饰盒,估计价格不菲。
“这是?”我疑惑不解的看着张群。张群打开锦盒,一支金灿灿的金簪呈现在我的眼前,我先是惊讶,后来又说:“张群,你干嘛买这么贵的东西?”金簪上的金色树叶坠子像是盛夏的果实一般,灿然闪亮,晃得我眼睛有些睁不开。
张群悠然地说:“与我的命相比,一支金簪算什么?”张群是想报答昨天我的救命之恩吗?我在心里想,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接受他的谢意吧。
“那既然如此,本姑娘收下了。”我伸手去拿张群手里的金簪,不想,却被张群躲开。我不明所以,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张群,张群有些扭捏的说:“迷媖姑娘,我可不可以为你戴上?”我听了张群的话,脸刹那间红了,但我很快平静了下来,点点头。
张群白皙的手拈起金簪,轻轻的插到了我乌黑的发髻间,我转过头来,感觉到簪子上的树叶在左右摇曳,张群微微一笑,那笑,令谁看了,都觉得无比的亲切温柔。“很好看。”许久,张群说出了这三个字。
我从小是个孤儿,就连名字都是师父为我起的,我的生辰,就是师父收我进师门那天为我定下的。我受尽了人间疾苦,受尽了白眼,没想到,如今我面前站着的这位文雅书生愿意这般待我,对我这么好,这是除了师父以外,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我不免有些受宠若惊。
不知不觉中,我对张群越发的有好感,他的名字,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我眼中都显得无比好看,他的笔墨和诗文在我看来比唐代的诗仙李白的诗还要优美。这样的感觉真是微妙,这是不是就是人类所说的喜欢?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我怎么可能喜欢上张群呢?
“迷媖姑娘,在发什么呆呢?吃饭了。”张群文雅温柔的声音传来,随即端上一盘盘饭菜,今天的菜无比丰盛,这是我在来到张群家里吃的最好的一顿饭了,可是,我却没想到,这是我和张群吃的最后一顿饭。
就是在这天晚上,我和张群刚吃完饭,太阳也快落山了。张群考虑到我的龙虾身份,所以,每天在太阳下山前吃饭,夏天还好,冬天就变成下午饭了。
我走到厨房,刚进入水缸变成龙虾,就听得一阵激烈的敲门声,我忙竖起耳朵细听外面的动静。
张群一边喊着“来了来了”,一边走过去开门,张群刚打开门,一群人一拥而进,是邪道,难道,他们发现我了?
“小书生,我问你,有没有看到一个一身玫红色罗裙的女子,她是变异的人,晚上会变成龙虾,看到就告诉我们,我们绝不会亏待你的。”邪道头子凶神恶煞的声音吵得我脑袋嗡嗡响,张群会把我出卖吗?我不确定。
张群偷偷瞥了一眼厨房,支支吾吾的说:“没,没有。”邪道头子不肯放过他,一再逼问:“真没有?”张群老实的点点头。
邪道头子一摆手,一群小喽啰冲进了里屋和厨房,张群想阻拦,奈何他一个柔弱书生哪是这些练过法术的彪形大汉的对手。邪道头子用手中的狼牙棒击了张群一下,一缕黑烟冒出,张群直直倒地。
我震惊的看着外面的一幕,赶忙沉到水底,邪道小喽啰冲了进来,他们翻箱倒柜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一个小喽啰来到了水缸边,揭开盖子探头看了看。我潜在水底不敢动,好在,灯光昏暗,再加上水深,小喽啰并没有发现什么。
邪道头子见什么也没发现,喊了声:“走!”一伙人便哗啦哗啦的离开了。
第二天,太阳刚刚露出半张脸,我便跳出水缸,快步跑出厨房,张群正倒在地上,他的胸口有一团黑乎乎的烟雾在缭绕,那是被邪道们用带有黑魔法的法器击中的地方,如果不能及时救治,就会死亡。
“张群,张群你醒醒啊!”我把地上的张群扶到怀里,但任凭我怎么叫唤他,他就像没听见一样,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我的眼泪流满了脸颊,哭得不能自己,张群,你不能死啊,你死了我怎么办,你死了,我晚上该去哪儿,谁给我写诗看,谁给我读书听,谁陪我说话,还有,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你上次的救命之恩。你知不知道,不知不觉间,我已经习惯了你在身旁的日子,我还没来得及对你说喜欢你,你就这样死了……
我把张群深深地拥入怀中,眼泪浸湿了他朴素的白色布衣。忽然,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了曾经师父跟我说过的一句话,这句话如希望的火焰,使我一下子豁然开朗。
师父曾说,被邪道的法器打中,修为高的仙可以自愈,也可以救治别人,这样,就可以把一个人变成健全的人,但这个办法对于修为低的仙来说,无疑是搭上了性命,相当于以命换命。
如果想让张群活过来,只有这一个办法了,这样的话,我们就永远都不能在一起了,不过……以前张群救过我的命,现在是时候把这条命还给他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是做出了什么重要的决定。我的手上泛起了星星点点的红色修为,修为一点一点的进入张群体内,他胸口的黑色烟雾渐渐消失,而我的修为也在渐渐减少。
在我把最后一丝修为注入到张群体内时,我的喉间忽然一热,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我的体力开始支撑不住自己,身体也极度虚弱,视线有些模糊。
把张群轻轻地放到地上,我要在他醒来之前离开这里。因为,我不想让他看着我消失,不想让他伤心。含泪看了张群最后一眼,我依依不舍地退出了这间小木屋。
这里,有我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这里,有我爱的人,这里,有家的感觉,这里,好温暖……可如今我不但得离开这里,我还得离开这个世界,再见了,张群,如果有来世,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我眼含着泪微笑着把张群送我的金簪插到发髻间,张群,来世再见!
我步履踉跄的来到一个没有人的破庙,靠在一尊佛像边,沉沉睡去。
当我醒来时,我看到我依然在破庙中,奇怪,我没有死?
半晌,我明白了。
我是沾了师父的仙气,才变异成了龙虾,但我至始至终都是一个平凡的人类。现在,我把修为都放了出去,仙气跟着修为一起被释放了,而我也不再是什么变异人了,邪道绝无理由再来抓我了。想到此,我以生平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张群的小木屋。
没有走到木屋前,我就看到张群一个人站在门口驻足观望,好像在等待心爱的人回家。
“张群!”我奔了过去。
张群看到,咧开嘴大笑,丝毫没有了平时的文静儒雅,我扑过去一把抱住他的脖子,他也紧紧抱住了我。此情此景,我不禁喜极而泣,张群见此,抬起白皙的手,为我轻轻拭去。
“迷媖,从此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就这样在一起,好吗?”原来,张群也一直喜欢着我。我什么也没说,微笑点点头。
曾经我没有名字,没有姓氏,师父给我取名迷媖。现在,我决定随张群一个姓,我叫张迷媖。
夕阳下,少男少女的心紧紧贴在一起,幸福弥漫心间,天边的绯云像是祝福的玫瑰,覆盖在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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