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有关复活的案例有九个,其中旧约3处,新约6处,分别在列王纪上17:17-24;列王纪下4:32-37;13:20-21;马太福音28:5-7;路加福音7:11-17;8:40-56;使徒行传9:36-42;20:7-12,约翰福音11:43-44。关键人物有以利亚,以利沙,耶稣,彼得,保罗,其中耶稣不单自己复活,还救了三个人复活,占了总额的九分之四,以利沙不单救人复活,死了也让枯骨复活,占了九分之二。其余三人各有复活一个名额。
这9个案例的共同点是关键人物均和上帝有良好的关系,上帝应许他们的祷告。其次,他们都是上帝的角色牌,耶稣是上帝和人的中保,彼得接手了天国的钥匙,保罗曾经是个反面角色,以利亚被耶和华用旋风接走,以利沙是以利亚徒弟,青出于蓝。
它们之间的差异显而易见,因为只有耶稣自己的复活是一步到位的,没有再死,而其他8个案例中被复活的人均已经死了。为什么上帝要让他们复活呢?如果他们必然还要死,让他们复活的意义就有所减弱了。
我想上帝让他们复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为了彰显上帝确有使人复活的能力,让我们对复活有切实的感知和盼望,而非全凭丰富的想象力。
二是为了显明上帝的慈爱,他不愿意人死后灭亡,而希望人能复活,生命在上帝视为宝贵。
三是借着这些例子让我们明白只有末后的复活才有永生,血肉之躯不能承受神的国。我们虽然可以借助外力延长寿命,但和永生相差甚远。只有和上帝建立真正的联系,才能得享永恒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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