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人给我电话,说他有个案件正要开庭,我们所的律师代理的是他的对方。我问他,有什么问题吗?他开始说他是有理的,只是没有证据而已。我一听,赶紧给他说,这个你不用给我说了,你直接在法庭上给法官说就好了。你的案件已经到法院了,给我说,给我们的律师说,没有什么用处。
听我这么说,看我要挂电话,他赶紧又说,你给你的律师说说,开庭的时候对我手下留情,该保留保留。
他开始给我电话的时候,我还是很客气的。听到他说这话,我有些不高兴了。我告诉他,你这是让我们自己砸自己的饭碗啊。律师如果要有所保留,或者对对方所谓手下留情,那是违反职业道德的。如果你觉得你有理由,可以向法庭陈述,法庭会依法裁判。律师如果该讲的理由不讲,该提交的材料不提交,律师就是失职。
他说,这不是我们熟悉吗?我说,我们熟悉,也不能做超过底限的事情。你的要求本身,会陷我们于不义之地。即使相互认识,就算与我关系好,提出这种要求,也是很不得体的。
说完这些,我挂了电话。事后他又几次电话过来,我都没有接。
二
在执业过程中,也碰到过有的当事人,搞不定对方,试图去搞定对方律师。有人想采用收买律师的方式,也有人试图采用让主管的司法局去给律师施压,当然,不乏有人想歪点子,试图将律师抓起来。
在案件中,想争取自己一方利益最大化,这完全可以理解。但这种追求要有底限。
你自己的经济利益,让别人去用毁掉自己职业的风险去为你妥协。一点经济利益,不惜采用歪点子,整人、毁人。这样的人,这样的组织,遇事只想自己的利益,没有了处事的底限,没有了基本的规则,真是让人无语。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这样的人并不以之为耻。那个要我妥协的人,在我拒绝之后,竟然说出,“不是我们是熟人么”这样的话,言外之意,我太不给他面子了。在他眼里,我与他熟悉,我为了面子,我就得突破底限去做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事?
发生这样的事,一方面,是因为价值观出了问题,另一方面,也是逻辑出了问题,只要讲一点逻辑,就不会提出这么让人无语的要求。也可能本来逻辑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价值观出了问题,就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别人也会与他一样的逻辑。
这样的人,还是远离一些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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