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诗:
土司送我一嫦娥,衣短裙长脚大多。
夜半三更相对语,媄不鲁恋古鲁恋。
释义:
土司送给我一个美女,衣服很短,裙子很长,脚又大。
夜晚两人坐在一起说话,美人说的我听不懂,我说的美人也听不懂。
其中:镁(mei)壮语“你”的音译;
古(gu)壮语“我”的音译;
鲁恋(lu lian)壮语“知道,认得”的音译。
背景:
清朝道光朝以前,滇东南一带的官吏制度仍然实行“土流并举”,即:朝廷中央机关任用当地少数民族(壮族)首领担任土司长官,以夷制夷,允许世袭.但必须忠于朝廷,按期给朝廷交纳贡赋,即土司制度。同时,中央又从内地直接选派官员到当地任府、县长官,主要作用是代表朝廷监督土司执行中央政策,宣传汉族先进礼仪文化等等,这类由中央任命的官员都有任期,故称“流官”。但当时滇东南一带社会经济文化落后,交通不便,瘴气横行。许多流官都不愿来这些不毛之地做官。一些官员在接到中央任命后,甚至就坐镇省会昆明遥控,所以统治权实际还是掌握在土司手里。
明朝年间,有一流官不辞辛劳,不惧瘴气,不远千里来到当时的广南府任知府。当地土司看知府大人一人在外做官,家眷不在身边,就挑选了当地一个漂亮的壮族姑娘送给知府大人做小妾。由于当地壮族姑娘穿着的服饰是上身衣下身裙,衣服下摆很短,手袖也不像内地汉人的又长又宽;而裙子则缝制很长。另外,当时壮族女人不裹脚,所以女人的脚板一般都较大,相比内地女人以小脚为美,壮族女人也算“奇葩”。
更难的是,当时除了土司及少数上层人物外,当地人听不懂汉话,说不成汉话,所以知府大人收到土司送给的姑娘,两人在一起根本无法用语言交流。
第二天,土司问知府大人对美女是否满意,知府大人随口吟出这一首打油诗来。也难为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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