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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公告

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公告

作者: 元培小小编 | 来源:发表于2018-04-29 21:40 被阅读0次

    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4-23 17:01:42    被阅览数: 865 次    来源: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考生即取得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目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统计完成,考生已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左侧“成绩查询”栏查询个人成绩(非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入围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段表如下,以供参考。

    成绩纺织类

    (人)

    财会类

    (人)

    成绩纺织类

    (人)

    财会类

    (人)

    94107723

    93307602

    92307522

    91627403

    90437300

    891347202

    881417101

    871457002

    861176901

    85956800

    841486700

    83676600

    8214106500

    81086400

    808156300

    791106210

    7816

    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我院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2.志愿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栏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且报考专业必须与入围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3.录取规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转专业政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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