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财报披露的季节,总是会出现上市公司业绩暴雷的事件。总是听到有人感叹在股市赚钱太难太难,也时常听说上市只为圈钱的传闻。
中国的股份公司为什么总是发展不起来,在一百多年前西学东渐的时候就有许多思想家抱着对西方企业制度的信心和希望,认真的分析了中国股份公司失败的原因,总结了不少发展公司的经验,提出了改进公司制度的建议。
其中梁启超先生在《警告国中之谈实业者》的见解颇有代表性,时至今日仍令人深受启发。
梁任公认为,股份公司必须在强有力的法制国家背景下才能生存,而在当时不知法制为何物的中国,显然难以有股份公司生存的土壤。光绪29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1部《公司律》,此后,又相继颁布了与之配套的《破产律》,《矿务章程》,《商标局法规》,《银行注册法》。当时虽然有了这些法律,但实际操作却很有难度。
其次,梁任公认为股份公司需要有责任心强的国民才能有效的实施,而当时的中国人则不知有对于公众的责任。他认为“中国人心风俗之败坏,至今已极,人人皆先私而后公,其与此种新式企业之性质实不能相容。…近数十年来,以办股份公司之故,而耗散国民资本者,其公司盖不下数千百,其金钱盖在不下数万万”。中国的股东“以法律状态不定,不能行确实之监督权”,“而股东之怠于责任亦太甚,乃至并其所得行之权限而悉放弃之,以致职员作弊亦肆无忌惮。
再次,梁任公认为股份公司的发展必须有两种辅助机构(证券交易所和银行),而中国则缺少这两种机构。要使股份公司的股票流通,需要有证券交易所和银行成为交易场所和渠道。
最后,梁任公认为,股份公司必须有健全的企业能力才能有效办理,而中国则太缺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股份公司内部层级复杂,规模庞大,而企业的外部竞争剧烈程度胜于军事战争。在这种激烈的竞争中,只有具有生计学常识,实际阅历丰富,善于应变的人才,才能担当股份公司的经营责任。在梁任公看来,企业的经营者应该是经济学理论和管理实践经验兼备的人才。 而当时的中国明显缺乏这样的企业经营人才,所以股份公司也就很难搞好。
经历了一个多世纪,中国早已掀起了数次学习西方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浪潮,并且以此为理论基础改造了国家的企业制度,不断借鉴、引进、探索、消化国外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当我们今天再次审视当前的企业制度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与百年前梁任公提出的观点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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