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我学生时代自己购买的第一套书,分上、中、下三本,虽已纸页泛黄,包在书皮外的报纸一碰似乎就能碎了,但一直没舍得丢弃,从乡下到城里,从床头到书柜,搬来移去,一直陪我到了现在,不仅因为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更因为它承载着我孤寂而多愁善感的青春时光。
“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少年时代性格孤僻,不喜与人交往,捧一本书可以从早看到晚,一不小心就陷进故事里不能自拔。那时候读《红楼梦》,感兴趣的是宝钗黛的爱情故事,其余皆一眼扫过。自然是喜欢林黛玉,厌极薛宝钗了,觉得宝钗世故圆滑,黛玉才是真性情。
工作第一年带初三语文,教材中有一篇《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课文,选自《红楼梦》第四回,说的是贾雨村补授了应天府,一上任就遇到一起人命案:人称“呆霸王”的薛蟠为争夺一个被出卖的女婢而打死了小乡绅之子冯渊。贾雨村本欲“严肃处理”,却又受了出身于“葫芦庙”里的小沙弥的门子的“点拨”,而徇情枉法、胡乱判了案,最后将门子远远发配了事。节选部分通过一张“护官符”揭示了四大家族的权势及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当时的语文教学尤其强调思想性,对作品主题思想的挖掘与概括比较重视,而对其艺术性则有所忽略。《葫芦僧判断胡乱案》的教学当然也不例外,学生体会到的就是封建官场的黑暗、冷酷、草菅人命。一直觉得,让学生从这一回走近《红楼梦》实在是败笔,如果是我,先读了这一回,一定不想再看《红楼梦》了。到假期读完《蒋勋说红楼梦》,这种感觉越发强烈。
在《蒋勋说红楼梦》的自序中,蒋勋说他是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的,因为处处都是慈悲,也处处都是觉悟。他娓娓道来,从美学和慈悲的角度来解读每个人物,透过那些被我们所忽略的生活细节,引领我们去看曹雪芹笔下各种不同形式的生命——高贵的、卑贱的、残酷的、富有的、贫穷的、美的、丑的。我们会发现,每个生命都有他存在的理由,都有他自己的宿命。黛玉清高孤傲也好,宝钗圆滑世故也好,对于她们,对于书中这些少男少女,我们不会再简单的“喜欢”或“不喜欢”,而是会心生“悲悯”。我们甚至会发现自己也在《红楼梦》中,有时候是黛玉,喜欢孤独,有时候是薛宝钗,在意现实的成功,有时候是史湘云,直率天真,不计较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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