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大学室友和他谈了7年的女朋友领证了,终于修成了正果。微信“官宣”,当然我也是点赞,送上祝福,准备份子钱和喝喜酒了。然而今天我要讲的主角却不是他俩,而是我自己。
昨天看到室友“官宣”,鬼使神差地又加了前女友微信。分手5年了,没想到一加她就同意了,她知道我是谁,不用我说。认出来也没啥惊讶的,我微信头像都4年多没换了。开口还是尴尬,第一句还是直男式的问候:“最近还好吗?” 她回复到:“我们之间没可能了,我不会喜欢你的,放下自己的执念。” 其实我是从我一哥们那听说她分手了,我才加的,谁都知道那句话“回头草比‘屎’都难吃”,明明自己已经放下了,却又不经意在心中掀起一丝波澜。家里人和朋友都介绍过对象,却没啥感觉,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执着,还是放不下。我问她:“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多久?”她回复了许多无关的话,意思还是那个:放下执念。我清楚,自己已经不是刚分手时的那个少年了,会再次讨好你,说一些后悔的话。你不是赫本,我也不是纪梵希,没有几个人会去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一辈子。过了26岁,就不是从前那个少年了,会接受自己的平凡,学会了和自己妥协,去享受生活,而不是去追求别人所谓的生活,平凡路上的人何其多,你不过是其中一个。
感性的人很多,但对于感情,大多都不会以理性结尾。就像昨天看到的一篇文章,先放弃感情的人,有什么资格去后悔?没有人会等谁一辈子,生命中那么多过客,你也只是其中一个。有人说,分手是伤人的。其实真正受伤的,是留在原地的那个人。感情并没有谁对谁错,年轻时不去找找看谁适合自己,难道还要等年纪大了,只能将就了再去找?谁能放下前一段感情,去寻找新欢,那便是最终的胜利者。所以说,对待任何一段感情,可以感性开始,但最好能做到理性结尾。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终于人品。这句话始终带点童话色彩,余生相伴,一定得找个爱你的,并不一定要你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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