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写“字”。不,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了。然后是一发不可收拾,变到如今的欲罢不能了。我觉得自己有点瘾。
原本以为我会用笔杆一直走下去,然而我发现自己的手已经跟不上灵感来去匆匆的速度了。可我还是喜欢那一纸墨香,喜欢那样真实可触的黑白相容的美。我喜欢那样一叠厚厚的稿纸放在身边的充实感,喜欢手握钢笔,看墨水流畅于纸上。
怎么说,终究用了APP。或许我会两者都爱。
首篇
我这个人是真实的,但是我不喜欢,我总爱幻想,幻想,我没有的,我想有的。这样,我是不现实的。然而我又是现实的。我清楚的感受到了周围人的磁场。
不过,我最后还是喜欢上了这样。
因为现在,孤独与我相交甚好。
2017.8.12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