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劳斯莱斯,这不是梦想,只需要你拿出手机,用微信摇一摇,寻找一下附近的人,就可以变为现实。”微信在成为人们相互联系的重要工具的同时,也催生了微信销售,近期有市民反映,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经常有人发一些“洗脑”的言论,发展代理拿提成,并秀出销售了多少单商品的截图,让人不免怀疑这种营销模式是不是传销。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微商和微传销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快来看看你的朋友圈里有没有微传销。
【案例】
只要每天定时在朋友圈里发图,就能月入万元?
有市民向本报反映,有微商时不时发一些买家反馈的照片,代理商以及其本人的销售记录,还时不时甩出一些口号,“一天挣几千元,做好了可以月收入10多万元,半年就能买奔驰,一年时间全款买房……”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家住扬州北区的李女士。李女士即将临盆,已经不在微信上卖东西了,不过在前两个月,她还坚持在微信朋友圈里销售面膜和减肥药。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是通过大学同学的介绍开始卖这些东西的,那位同学告诉李女士,做得好的人能够月入上万的,即便简单做一点,也能赶得上一个普通公司员工的工资了。该同学还声称,李女士只需缴纳500元加盟费,每天定时在朋友圈里发出公司提供的图片,如果有人购买,所有的货物都由总公司代为寄出。
传授破局方法——伪造进账和流水
李女士说,她的微信里人数很少,收入微乎其微,后来这位同学教给了李女士破局方法——可以再发展下线,并伪造每天进账和流水的交易记录,再将交易截图发在朋友圈里,营造出面膜好用、销售火爆、代理赚翻的假象。
据李女士介绍,这些消费记录都是可以通过交易生成器制作出来的,另外手机上安装一个软件,便可以一键为微信朋友圈的好友点赞,并向身边人提出加为好友的申请。
“虽然同学跟我讲了,但是我做得还是比较差。现在怀孕了,也就不干了。”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了解到,真正能挣钱的人并不多。然而对于记者提出这种模式是不是传销时,李女士给予了否认,在她看来,她只是个代理商,而传销是忽悠人的,都是一群骗子干的。
近日,工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网络传销案源线索搜集研判、案件报备与查处,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进一步做好网络传销查处工作。在这份通知中,工商总局明确指出了一种隐蔽性更强的传销——打着所谓“微商”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工商总局发文,有望撕开“微商传销”的伪装,进一步打击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行为。
【鉴别】
微传销与微商区别大,发展的下线蔓延快
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微商和微传销还是有着本质性区别的,微商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这个平台作为销售的渠道,现如今国家尚未出台政策约束微商,而微传销直接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警方介绍,现在的传销有几种典型情况,其中一些不法分子会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然后以这个企业的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再通过“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微传销的一个典型口号就是不出门,分分钟就把钱赚进口袋。这一点就抓住了很多急于赚钱,又不想辛苦的年轻人的心理,从而成为被发展的下线。
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
■“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利用‘微商’开展网络传销的特点有两个:一是利用熟人、朋友圈进行传销,隐蔽性强、欺骗性强;二是蔓延速度快,涉及地域广,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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