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们坐一桌的陌生人喝醉酒,开车掉沟里死了!我们很痛心,也很无奈,这两天大家都在想着怎么筹点钱给家属!
这件事也让我关心起来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像这种情况我们完全不认识对方的情况下,我们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一起喝酒的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则需要负连带责任,不存在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大家既然坐到了一起,就应当有互相关照的义务,尤其是在醉酒人不省人事的时候。作为宴请的组织者应当做到善始善终,确保参加宴会的每个人的安全。如果被邀请的客人已经失控或者出现失控的迹象,作为主人应当注意醉酒客人的情况。因为,此时酒宴的召集者因其请客的行为而产生了附随义务-----也就是对醉酒者的照顾义务。如果醉酒者出现意外情况,请客者会因为没有尽到这种照顾义务,而承担相应责任。
这样看来,貌似我和老公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可是毕竟局是姐夫发起的,所以姐姐和姐夫可能还是要负一定的责任!
希望大家聚会喝酒都要适量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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