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意味着再见
人生就是不停地遇见,或者擦肩而过,或者成为你重要和不太重要的人。
遇见你之后,所有的玩笑都有了认真的成分。
夏天,花城的花都开了之后,阿狗捣饬着自个儿的破吉他,带上了一个破桶和一个破碗从村子里进城了,没钱住宿就露宿街头,睡在天桥下面,反正是哪儿能睡就睡哪儿。阿狗才不管别人的眼光啊什么的三七二十一的东西,他就想不明白,家里有钱关他什么事,又不是他自个儿挣得。他就喜欢唱个歌儿给路人听个趣儿。
花姐说:西瓜长在丝瓜藤上那就是人模狗样了,这人一旦人模狗样了就忘了自己要的是什么了。
阿狗觉得花姐说得对,花姐年龄不大,道理却是说一个晚上也说不完的。花姐是阿狗在街角认识的,和他一样,抱着把吉他,前面放着个小箱子。阿狗见到她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左右了,街上冷清的不行,花姐靠在一个柱子上没完没了的唱着一首叫做《遇见》的歌。阿狗抱着吉他从她身前走过的时候瞄了一眼,箱子里面的钱已经满了,甚至地上都撒着好几张一百的。
“神经病,都赚了那么多钱了还唱,没够了。”阿狗的想法就是看不惯她,想离她远远地,她唱她的,自己唱自己的。这是他走过花姐身前时候的想法,让他瞬间改变想法的时候就是花姐叫住他的那一刻。
“臭小子,你过来。”花姐放下了手里的吉他,叫住了阿狗。
“干嘛?”
“让你过来你就过来,废什么话。”
这时候阿狗的想法还没有转变,他就不明白了,一个女的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硬生生的把他拽了过去。
阿狗站在花姐的旁边,透过路灯的光才看清花姐的脸。那是一张漂亮的脸,被风吹的微红。
“小子,来花城唱歌来的?”花姐点上一根烟。在帅气和好看之间让阿狗选的话,阿狗绝对选好看。好看的人连点烟的姿势的好看。
“嗯。”
“为什么来唱歌?”
“喜欢。”阿狗回答。他就是纯碎的喜欢唱歌,不是为了钱。
花姐吐着烟圈没有说话,片刻之后将烟头扔在了地上,背起吉他,将箱子里的钱放到口袋里。
“喜欢唱歌,那你就跟我混吧。”花姐走在前头,冲着阿狗招了招手。
“以后叫我花姐就好,你呢?你叫什么名字?”花姐停住脚步盯着阿狗的眼睛。
“文,文城。”阿狗的真正名字叫夏文城,阿狗这个名字是家里人这么叫他的,叫了十八年。
“走吧。”花姐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向前走着。
“哎,哎,我们去哪儿?”
“带你去吃肯德基。”
之后阿狗才知道,箱子里的钱是花姐自己放进去的。花姐说:咱们唱歌的就不能让别人瞧不起咱,咱唱歌唱的是尊严。
夏末秋去,阿狗和花姐生活了一年,住在花姐的家里。花姐住的是别墅,她不缺钱,和阿狗一样,不缺钱。
他们不缺钱,所以,唱歌唱的是尊严。
接到花姐电话的时候阿狗正在一家珠宝店,花姐的语气十分严肃,她让阿狗今天晚上不要回家。
阿狗不明白花姐的不要回家是什么意思,是不要回自己的家还是不要回花姐的家。
阳光透过别墅的玻璃洒进屋内,斑斑驳驳的,凌乱的没有规律。
“你个臭女人,老子给你钱你去大街上唱什么歌?丢老子的脸。”屋内一个男人甩给花姐一个巴掌,花姐倒在沙发上安静地不出声。
“花语,你说说,我给你的钱不够你花的吗?”
花姐不说话,看着自己眼前的男人,眼神冰冷冰冷的。
“这是最后一次,别让我下次看见你在街上卖唱。”男人说出的话刺得花姐心疼。
“卖唱?丢人?”花姐的眼里流着泪,“我嫁给你一年了,你每天都让我呆在家里,你有懂过我是什么感受吗?”花姐喊得歇斯底里。
“你的嘴里就知道钱钱钱,我有花过你一分钱吗?”
斑驳的光硬生生的将花姐和那个男人分成了两部分,一个看不见脸,一个照的刺眼。
“刘宇,我们离婚。”花姐将一份离婚协议书摔在桌子上,走出房门。后面的人没有追来。
阿狗听见了他们所有的对话,笑着将手里的项链放进了口袋里。
还是他们刚见面的街角,阿狗和花姐坐在路灯下,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的很长。
“文城,你觉得姐好吗?”
“好。”
“文城,你喜不喜欢我?”花姐哭着把脑袋放在阿狗的肩上。
“喜欢,一直都喜欢。”阿狗看着哭的一塌糊涂的花姐一动不动。
“咱们一起去另一个城市好不好?”花姐抬头,“我们两个人接着唱歌,等有了小孩,也教咱们的小孩唱歌。”
“姐,明天送我去车站吧,家里让我接手家里的生意。”
花姐不说话。
“姐,你终归是忘不了他的。”
沉默。
“姐,我先走了,明天我在车站等你。”
车站。
花姐第一次仔细的打扮了一番,看着身前的高个子男孩,嘴角微微的笑着。
“姐,谢谢你照顾了我这么长时间,你比我还小两岁对不对。”
花姐抬头,锤了一下阿狗的胸,“怎么样,姐就喜欢占你的便宜。”
阿狗笑着抱了一下花姐,“好了姐,你看后面。”
花姐转头,那个让他狠遍的男人出现在眼前。
“你怎么来了?”
“花语,我错了,跟我回去吧,音乐餐厅我已经帮你弄好了,我爱你。”
阿狗脸上带着笑走进车站,“姐,我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从我见你的第一面我就知道,你是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过客,我忘不了你,你却能忘了我。”
这就是遇见,遇见意味着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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