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隔壁姨姨又吵架了,不知什么原因,吵得很激烈。
我觉得,已经成为了夫妻,就应该幸福的生活下去,妈妈说,正月初七,那天民政局就有11对,离婚的。听到这个数字,倍感惊讶。
我觉得既然你们已经成为了夫妻,就应该幸幸福福的生活下去,相伴一辈子,吵来吵去,有意思吗?
爷爷和奶奶,已经相伴了多少年了呀。
所以合适的一定要在一起,不合适的,再找也不迟。
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喜欢的和合适的哪个更重要?
我觉得合适很重要,但在合适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一点小火花,让心跳动跳动。
所以如果他不喜欢你,别勉强,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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