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左手研究《房内考》右手写起《狄公案》的荷兰人

左手研究《房内考》右手写起《狄公案》的荷兰人

作者: 李立亨l穿透光和影 | 来源:发表于2022-06-23 09:26 被阅读0次

    英国有福爾摩斯,法国有亚森·罗苹,日本有金田一跟神探柯南,中国呢?

    中国民间文学当中的侦探有两公:包公跟狄公,包青天跟狄仁杰。

    戲曲舞台上有《乌盆记》和《铡美案》等包公断案名剧,狄仁杰则是因为央视连续剧和徐克导演的大制作电影而为人所知。

    包公案的创作者是民间文人,央视跟徐克创作的灵感来原则是荷兰人高罗佩(1910-1967),超过130万字,16卷英文版《狄公案》的中译本。

    清代光绪年间的公案小说《狄公案》讲的是唐朝武则天时代,狄仁杰和朝中奸臣互斗的故事。高罗佩的版本是以狄仁杰这个人为主角去破案,延伸出来的15个中篇和8个短篇小说。

    英文书名叫做Judge Dee的《狄公案》作者高罗佩不仅写小说,他还研究中国最高雅跟最隐密的两种娱乐,古琴和房内术。而且,还出版了至今仍有参考价值的专书。

    汉学家荷兰高罗佩

    高罗佩原名罗伯特 ·汉斯 ·梵 ·古利克,父亲是荷兰陆军中将,童年跟家人住在印尼,花瓶上的中文方块字很早就吸引他的注意力。他16岁之前就开始学习中文跟梵文,后来回到荷兰读到文学博士。

    高罗佩是曾被派驻在歐洲亞洲(1942-47派驻中国)的外交官,更是能直接写中文诗的汉学家。他通晓中日德英法梵等14种语言,还把部分他直接用英文写作出版的《狄公案》翻译成中文。

    这位名高罗佩,字忘笑,号芝台的中国女婿,夫人是张之洞外孙女水世芳,用中文发表文章的时候经常署名「荷兰高罗佩」,行文之中却又不自觉的会用「吾华」等字眼叙事。

    高家房间也跟中国古代文人一样有雅号,如集义斋、中和琴室、尊明阁、犹忘斋、吟月庵等。他跟郭沫若、徐悲鸿、于右任等名人交往,还把米莆和《砚史》和稽康及其《琴赋》,译写成英文发表。

    本科时代就开始发表诗经相关文章,硕博士论文分别以中国书法还有中国传说为主题的他,拜过名师学古琴,跟于右任跟冯玉祥合组过天风琴社。他还出版过中国佛学专书,并在撰写《狄公案》过程中,发展出《秘戏图考》和《中国古代房内考》专书。

    他在1949年之後,两次被荷兰政府派驻日本。《狄公案》陆续用英文出版的同时,也有讲谈社这样的大出版社出版日文版。

    中国也有福尔摩斯

    高罗佩曾自述为什么要持续写中国主题的侦探小说是因為他的閱讀經驗告訴他,中国有不逊色于西方的侦探,这些故事应该被中国跟世界读者看见:

    现代人士多以为:除英、美、德、法四国所出以外,全无此类述作。果而,中国历代循吏名公,岂非含冤于九泉之下 ? ……足知中土往时贤明县尹 虽未有指纹摄影以及其他新学之技,其访案之细,破案之神,却不亚于福尔摩斯也 。

    清朝末年,包括福尔摩斯等探案在内的外国小说译本,吸引了大量读者。因为,梁启超等志士认为閱讀新小說,传播小说中的世界观是救亡图存的方法之一:「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

    显然,高罗佩觉得中国自己就有新小说的土地可以种出自己的好东西。他在1940年代初期,先把《武则天四大奇案》部分内容翻译成英文出版。后来,就陆续自己写起这种全书主轴放在破案的「公案小说」。

    最早,《七侠五义》等通俗文学作品里的侠客路见不平,会用自己的方法来参与官府破案。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认为,公案小说是在清末民初获得重大发展。因为当时大量读者受到翻译侦探小说吸引,中国作家也开始写起破案的犯罪文学作品。

    胡适考证包公的公案故事,得出一个有趣的结论。他说民间对包公廉明破案的形象太过崇敬,民间文学将他发展成「箭垛式的人物」。因为,「许多判案折狱的故事都射在他身上,包龙图遂成了中国的福尔摩斯了」。

    章回体的英文公案

    包公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不适合改写。高罗佩选择狄仁杰是因为《旧唐书 ·狄仁杰传》里说他,审理一万七千多件滞案,没有出现过冤案错案。

    「正因为他享有断案如神的声誉,他被中国人视为清官神探,对中国人来说,他的名字就如同福尔摩斯对我们一样。」高罗佩如是说。然而,如果让他待在长安看公文,那就很难机动办案。

    对中国文学、历史、语言、数学、棋艺、和哲學等主題都有涉猎的高罗佩,于是就用狄仁杰这个名字,以唐朝的社会为背景,让他当县令,这样才能在方便他在地方自由走动。

    高罗佩写的《铜钟案》、《迷宫案 》、《铁钉案》、《黄金案》和《湖滨案》等故事,连章节名称都跟《三国演义》等经典章回小说一样,字数对仗工整。光看目录,就让人觉得倍感亲切。另外,为了方便国外读者理解,他总会在小说前面附上相关地图和人物图像等绘图。

    英国评论家所写的《血腥的谋杀: 西方侦探小说史》里说:

    侦探是社会的代理人,是唯一可以拥有高超智慧的人。按照一般的标准(即读者的标准),他可以古怪、奇特,表面上有些糊涂,但他要有广博的知识、无所不能。

    福尔摩斯说过:「我这个人头脑中装了一大堆生僻的知识,虽然毫无科学系统性,但这些知识对我的业务是有用的。」狄仁杰也懂許多知識,他可以从壁上题诗发现主人翁的婚外情,还能从凶案现场的碎末视出它来自凶手房间的花瓶。

    西方侦探可能大多是科学爱好者,高罗佩笔下的狄仁杰则是个文人。这也使得西方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得以吸收相关知识并进而发现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

    活生生的角色和人

    1950年,日文版《大唐狄公案》出版之前,出版商希望可以用L体古画做封面。

    本来,高罗佩认为中国不会有类似图案流传,结果调查之后,却开启了他对于中国春G画跟F内术等相关主题的研究之路。

    关于爱情、春天还有接著会发生繁衍后代的口述与文字,早在《诗经》里面就有很多记载。高罗佩既然大学时代就研究过《诗经》,他四十岁之后从这儿再出发,当然可以做出更多细致的纪录跟整理。

    必须说,阅读高罗佩出版在半世纪前的文字,光他没有把大量篇幅浪费在提醒读者「万恶Y为首」,不只中国在乎F內術,别的文化也有很多案例的转移话题之说,就会觉得这才是彻底的「新民」所应有的态度。

    事实上,看《大唐狄公案》也会让你得到一种印象,狄仁杰是个活人,是个有缺点,会对有夫之妇的意气风发帅劲所吸引的正常人。

    有些评论说狄仁杰只破案不办公,岂不怪哉的质疑。挑剔他这个外国人,对于秘戏太过执著或者以偏概全之类的提醒,都让人有种感觉是,这些人的心理状态可能都还停留在未开化,没有跟世界同声共振的清朝。

    我們閱讀,我们看演出,欣赏展览,都是就戏论戏,就图论图,就展论展。我们一定是从作品的小宇宙,进而来理解它背后的大宇宙。

    那些等待流星划破天际,或者质疑为什么没有流星出现的人,显然在乎的是他想像出来的重点,忽略了创作者所要传达的一切。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左手研究《房内考》右手写起《狄公案》的荷兰人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vpmpv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