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药方法煎药前, 应先将药物浸泡20~30分钟之后再行煎煮,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需特殊煎法的药物,应在处方中加以注明。
1.先煎:贝壳类(如牡蛎、珍珠母等)、角骨甲类(如水牛角、龟板、鳖甲等)和矿物类(如生石膏、代赭石等)药物,因质地坚实,难以煎煮,应打碎先煎,煮沸后20分钟左右,再加人其他药同煎。某些质地较轻而又用量较多( 如玉米须、夏枯草等),或含泥沙多的药物(如灶心土、糯稻根等),亦可先煎取汁,然后以其药汁代水煎药。另外,有毒药物(如附子、生草乌、生川乌等)可经过先煎达到降低毒性或消除毒性的目的。
2.后下,气味芳香的药物,药效易于挥发,一般煎煮时间较短,以5分钟左右为宜。其他如大黄取其攻下作用,应后下,一般煎10~15分钟即可。后下药物都应先进行浸泡然后再煎。
3.包煎某些煎后药液混浊或对咽喉有刺激作用的药物,或易于粘锅的药物,如旋覆花、辛夷、车前子、赤石脂等,要先用纱布包好,再放人锅内与其他药同煎。
4.单煎某些贵重的药物,为尽量减少损耗,需将其切成小片,单味煎煮2-3小时,单独服用或与其他药液合服,如羚羊角、西洋参、鹿茸等。
5.溶化(烊化) _胶质类或黏性大且易溶化的药物,如阿胶、龟板胶、鹿角胶、蜂蛋等,应单独溶化,趁热与煎好的药液混合均匀,顿服或分服,以免因其性黏而影响其他药物的煎煮。
6.冲服某些芳香或贵重药物,如麝香、牛黄、琥珀等,应研为细末,用药液或温水冲服。
此外,汤剂煎取药液后,应对药渣进行适当压榨,以收取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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