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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写代码(107)

我在北京写代码(107)

作者: 鲁棒棒 | 来源:发表于2024-06-30 20:15 被阅读0次
    我在北京写代码(107)

    作者:鲁棒棒

    写于:20240701

    正文

    昨天我在 求职APP 上搜索职位,发现很多职位的发布人,也就是俗称的 boss,很多都是五个月前活跃,半年前活跃,真的是有种无路可走的感觉,不过不要紧,因为我搜的是 php 研发岗位,因为我貌似会的还是这么点东西。

    可能有人会说我为什么不学新的东西,为什么固步自封,被时代淘汰是应该的,因为时代不需要我这样无聊无趣又没能力的人。

    可能这些想法,这些观点都是有道理的,我也知道我确实有这样的一些问题,因为时代发展太快了,不免有些人会落后,那么就让那些落后的人去成为星尘吧,这个时代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废墟里寻找钻石,废墟就是那个废墟,而钻石是最美丽的钻石,华贵无比,并且耀眼夺目,但是在废墟面前,钻石不能当面包,也不能当小米粥,更不能当卤煮火烧,这几天我在北京睡了好几次北京西站了,废话不多说了,还是默默的写帖子吧。

    拼尽全力去废墟里寻找没有意义的钻石,我认为这可能就是我当前生活的写照,所以我用创作来填满空虚寂寞恨,我将开启一个新的笔名,用来向马克吐温还有海明威发起挑战,我认为我的写作 300 年之内是卖不出去的,所以我肯定赢了。

    过了一个周末我已经记不得我写到哪里了,那就随便写点好了,今天非常劳累,精神不是很好,何况又遭遇一些事故和创伤,不过我多少有些越挫越勇的情绪,毕竟我非常崇拜英雄,自然自己也梦想成为英雄,抛开一切品质,我最想得到的品质是 “勇敢”,哪怕鲁莽一点,比如猛张飞和狠李逵,张飞倒是比李逵读书多一点,但是李逵不是胜在头脑,而是胜在 “狠”,李逵这个角色我很喜欢,但是也有一些排斥,因为他太独特了,而且在水浒里戏份很多,到最后那段宋徽宗神游梁山泊,李逵还是要和宋江哥哥在一起,如果我有这么好的兄弟,那该多好啊。

    我其实没看出宋江多么虚伪,同时吴用和诸葛亮倒是非常不同的角色,诸葛亮用计策但是不曾使坏,而吴用总是喜欢使坏,把那么多好汉都给搞坏了,最可怜的就是河北玉麒麟,我认为水浒里的明白人就一个,那就是我最喜欢的帅哥,号称 “河北俊三郎” 又称 “大名美书生” 的 “浪子燕青” “小乙哥哥” 了。

    玉麒麟和小乙哥哥都是大名府人士,应该算是我的老乡吧,可惜最后燕青倒是走了,留下了玉麒麟受死,又能怎么样呢,到头来还是空欢喜。

    最近读三国比较多,免不得想要把水浒和三国的人物进行对比,在结合现代局势,会形成一些思考,我打算都写下来,作为一些读书笔记保存下来,要不要发出来也不太清楚,还是用另一个笔名发出来吧,免得惹是生非的。

    天不下雨水不涨,地在放脚的地方,还是回到正题吧。

    在北京的那个 SEO 项目,最后我确实是接到手了,并且签了一份合同,这是我第一份合同,现在我还收藏在我的衣柜的最深处,打算尽量保存下来,勉励自己不管多么困哪,第一步走出来了,自然要走到最后一步,虽然时候不好了,但是还是要坚持才行。

    大概在家里呆了不到一周的时间,甲方公司就通知我去签合同,说是我的提议被公司接受了,感觉我这个人还不错,大家也比较认可我,就叫我去公司签合同,同时他们公司的运营经理给我发了一份合同,是甲方起草的。

    在这里必须要注意的是甲方的合同必须细看,否则不签,最好是能够说服对方签自己起草的合同这样是最好的,我一般都是准备一份自己的合同,提议甲方签我的,如果他们问,那就回答说这是乙方这边的规矩,之后看能否通融,否则就不能做了。

    因为甲方的合同一般都比较难,非专业人士看不懂,所以主动权一定要在自己手里,特别是金额不多,同时栽一次就赔不起的情况下,更要非常小心才可以,这样才能万全,因为事故太大自己也折腾不起,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了。

    就是不能把事想的太幼稚,所以做企业,做生意啥的,我会觉得很烦,因为我比较适合一个人闷头做设计,写代码,或者是出方案,做产品,所以我在想是否要找一个合得来的合作伙伴专门当我的 CEO 来领导我。

    或者说专门找个 CEO 来决策一些生意的事,但是因为是非常小本钱的生意,利润很少,也就是打零工的级别,所以很难有合得来的人,有些事我也不太放心让别人去做,涉及到合同的款项,发票,甚至还有一些研发上的事,总之虽然合同很小,但是事对我来说不是很简单,我需要考虑很久才能做。

    我记得当时我又起了一个大早,坐特快列车去北京签了合同,签合同的时候,运营经理告诉我折页章,但是我不懂,后来他帮我盖好了,还白了我一眼,有些搞笑。

    不够我认为这是我最好的结果了,毕竟签下来了,其次就是合同也是我说服了甲方用了我自己起草的合同,最重要的款项就是,工期,交付物,以及验收标准,其次还有做不好退费百分之多少,但是不能额外赔偿什么时间损失费,误工费之类的明显是使坏的条目。

    其实最后签下来的还有额外的东西,详细的甲方要求是一个月写 30 篇帖子,每篇帖子发布到十个渠道,其次就是做一个网站包括设计,搭建,维护等等,收费 3000 元。所以总共的合同款项是三万三千元,需要开票,我不记得交了多少税款了,大概就是赚了两万左右。

    为什么没全赚到呢,是因为我当时网站做不出来,没有时间,就给另一个朋友去做了,鼓捣了很长时间,因为甲方设计了很多页面,一个页面一个页面写出来,花了很久时间,大概我给了我朋友一千块钱搞定了,所以我最后变成了奸商,拿了别人 3000 ,然后让另一个人 1000 元干活,这是我第一次体验这样的工作,觉得很神奇,竟然可以如此。

    我以前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不知道何为投机,大概这就是投机,同时劳动肯定也是做了的,只是这个工作没有复利,所以谈不上是一个好生意。总的来说我体验到了很多东西,收获肯定是有的,并且也能引发一些个人的思考。

    今天就写到这里吧,晚安,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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