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子是一种我从来不吃的水果,也从来没有去买过它,不过这个“从来不”最近被打破了。
前天,在小区门口的水果店,小宝指着红橙橙有些透明的柿子,非要吃。我看了看那个柿子,色泽鲜亮,样子感觉象饱满的水蜜桃。
平生第一次觉得柿子居然也是有诱惑力的,加之在妹妹的再三要求下,我就生平第一次挑了六个柿子买下来带回了家。
回家小宝就要吃,我洗好了看着不错自己也就尝了一个,没想到还真挺好吃的,打破了我从前对柿子味道的固有感觉,囫囵吞枣的几口就吃掉了一个柿子。
但是没想到,当我全部吃完以后,口腔里忽然冒出一种非常涩的味道出来,那是我第一次从味觉上体会到“涩”这种味儿,不怎么舒服,以至于连前面的甜都被一笔抹杀掉了,吃了一个以后就再也不想吃了,剩下的扔在桌子上。
今天上午,那柿子皮有些破了,父亲就问我说要不要了,我不说不要了,坏了,扔了吧!父亲就说扔就扔了吧,但是坏到没坏。父亲又说:柿子这个东西不是这种吃法,要暖它,暖一个冬天,涩味儿就消失了。而且,柿子这个东西不怕冷,你把它放在雪地里放一冬天,它都不会坏。父亲又说:有意思的是,如果你想让它涩味去的快的话,你就把它和梨放在一起,几天就好了。
闻听父亲所言,我感觉惊奇坏了,原来还有这波操作。我说为什么呀?父亲说,不知道,但就是这样的,就好像你看我用盐腌白菜,但是白菜腌出来却是酸的,而不是咸的。
想想父亲说的这些事情,颇觉神奇,就说了一句“爸爸,你知道的可真多啊!”。父亲和母亲读的书都不多,但是他们共同的特点是特别的热爱生活,全身心的扎进生活之中。其实,读书这种事儿也不过是个通道而已,并没有什么高不可攀的,读了许多书依然过不好日子的人多的是,那就是以为知道而其实不知道;读很少书但是把日子过的活色生香热热乎乎的人其实是知道但是以为不知道。无字的书总是强过有字的书,正如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言“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当然,一个人如果既知道也知道知道那就最好不过了。
说起这柿子涩的味道,不觉想起喝茶的时候,起初也是会觉得苦,但是苦完了就有回甘,尤其是存放的越久的普洱或者黑茶,它的味道转化的就越彻底,化甜的速度会越来越快。而这柿子倒是相反,它的涩味在后面,但是也是有办法转化的,依照父亲的说法,就是要在冬日里给它暖,还可以把它和梨放在一起,暖够了,涩味自然也就不见了。
细细品味一下,只能说,这个世界真是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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