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产物权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原则
有效的单反、双方、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处分权+交付
*质权的交付不适用占有改定
(原则:设立动产质权或以有权利凭证的有价证券设立质权时,若采用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不能发生质权设立的效果
例外:设立公司,动产出质的交付可以采用占有改定)
2、交付
现实交付的交付“时点”:约定了交付地点(目的地交货、指定地点交付承运人)
例外:未约定交付地点分两步走第一步协商、按照交易习惯;第二步标的物不需要运输1.双方知道货物地点,在该地交付或2.不知道,买受人上门提货 或 货物需要运输适用第一承运人规则
简易交付涉及双方 原所有权相对方,先借后买
合同成立时交付
指示交付涉及三方 两个协议 其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原所有权相对方,买同时获得返还请求权 两个权利)
注意:通知
占有改定涉及双方 两个协议 原所有权人先卖后借(、租、保管、加工承揽、)
两个限制
3、共有, 深刻掌握 抽象的份额。
4、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5、法定抵消的特别规定1.不符合互负债务的情形2.不要求主动债权到期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债权受让人的抵消权的要求(时间上的要求)
(1)转让通知到达甲之前
(2)早于或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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