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合进来的时候,穿一件蕾丝边的妃色蓬蓬裙。别致的如洛丽塔少女。
坐下后,不讲话,一口水接一口水的抿着。半晌,才抬头道,维安,我好像喜欢上一个人。我喜欢他的笑,他讲话的样子,他整洁的衣领,结实有力的手臂,干净的寸头。
我望着她扑闪的睫毛,问,你会追求他吗?
不,她轻叹着,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却让自己感动到不能自已一般。
安,我看到他对我的绅士彬彬有礼,还有客套到冷漠的距离。我感受到他对我的亲和友善,以及背后独立到隔阂的陌生感。我明白他的微笑动人的像秋日暖阳,他的幸福却像冬日极光般离你遥远。
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笑笑说,
我今年28岁了,早就没有18岁小姑娘的无知无畏。
我有太多顾忌,我有太多害怕。我害怕他整洁的习惯只是孤僻,害怕他友善的笑容只是敷衍,害怕他绅士的行为只是礼貌。
我害怕他有很多我看不见的坏脾气,害怕他喜欢的姑娘太挑剔,害怕他对待感情只是一场游戏。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有前任那样的喜欢我,疼爱我。我不知道和他站在不对等天平上搭建的恋情是不是根本不会有平衡点。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有明天,这个明天又在哪里。
是的,我是喜欢他的,在一起会仍不住目光落在他的身上,站他身边就有无数安心感,会特别的照顾他的点滴感受。我不敢显露的太过明显,我更不敢说出口那句我喜欢你。
她一口气如诉如泣般,哗啦啦泄了一大堆话给我听。眼泪,如豆子般就砸了下来。
安,她顿了顿,我第一次那样干净美好的喜欢这样一个人。一个离你很近,但永远又不会太近的人。
说完,她陷入良久的沉默。
今天阳光很大,晒得我皮肤有点痛,心也好像有了一点。
我说,信合,你们每天因为工作或者学习或者只是邻里,就这样朝夕的相处着。你永远不会主动的靠近,甚至即使他生病,他难过,他要离开你的世界,你也只能这样远远的看着,压抑所有的歇斯底里的念头。你不够勇敢,是因为你明白成熟的感情不是占有,而是守望。
你又叹息,是的,很多年了,当你都以为你会就此一生的把爱与不爱都变成担当的时候,你遇到了一个让你心跳加速的瞬间。
她说,如果年轻10岁,我就跟他告白。可是现在不可以了,稍不慎便连朋友也是做不成的。哪能这般肆意。
我轻轻的摸了摸你的头发,它们像你一样,扎起来的时候硬朗飘逸,一放下自己来,便每根都柔软脆弱了。
我说,可惜,你是在28岁,喜欢上一个人。你没有大步向前的勇气,他没有坦坦荡荡的决心。他若无心,你的情意就是负担。
我们后来又聊了很多,大概都是我在听她讲。我见过信合的照片都是职业照,笔挺的西装裙还有利落的长马尾,站在一堆男人中间举着工牌露出八瓣牙齿笑的无邪。和今日装束大相径庭。我不知道哪个才是真的她,或者两个都是。
我是第一次见她,却总觉得好像见过她很多次。坚挺在茂密写字楼丛林的28岁玫瑰们,她们铿锵坚韧,习惯孤独,拼命工作,不知疲惫,游走在城市的边缘,太累了就忘了卸下防备,太苦了就不再轻易相信。
她们渴望幸福,但却不敢幸福。因为太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能得到什么,所以更加小心翼翼。如同信合,28岁的喜欢,再无韶华可以去追逐放肆,再无精力能够去爱恨纠缠,便只能永远永远将它守护在心底,直至腐烂,消亡,永不存在。
临走的时候,信合问我,安,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我苦笑,我不会比你做得更好。我甚至都害怕去喜欢这样一个人。
她说,是的。
我知道我喜欢他,
但我不知道我的明天在哪里。
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去哪里,他都不会跟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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