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
如在喉之梗。
如肉中之刺。
不吐不快,却又失之无声。
我曾喜欢你。
昨天感慨高考失败时,头一次没把责任推到你身上。我以为,终于是把你放下了。
你说,公司的这轮估值达到了12亿。
我说,你这一路走来实在不易。尽管我并不知情。
你说,那会还好,就是忙。现在要管着300个人,心累。
刚创业那会,你求人无门,我冷嘲热讽。幸好,我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再与你没了比较,也没了计较。
有人说,有朋友给你介绍对象了。
我说,怎么会?难道不知道你要结婚了么?
他说,你并没有要结婚。
过了好几个小时,我才假装反射弧过长,问他,你是又又又又分手了吗?
我喜欢过你。
见过几个相亲对象,才更加肯定这一点。
最近的《欢乐颂》火得不像话,我曾以为自己是关关,却突然在应勤身上找到了影子。
小蚯蚓问,应勤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啊?不然怎么会这么快就找了新女朋友。
安迪或樊大姐回答,他喜欢你,但不只是喜欢,他还在找一个结婚的对象。你突破了底线,他就放弃了。
就是那个瞬间,发现自己竟然是那个在乎“一层膜”的应勤。虽然标榜找对象没有条件,几个回合下来,明白自己画好了一个无形的筐,触碰底线的绝不考虑,略有触碰,立即出局。
可惜,你的身边换了好几个她。这个筐容不下你。
可是,知道你可能又分手了,还是会有一丝丝想知道你的确切状态.
我不喜欢你了。
絮絮叨叨说这么多,只是因为只喜欢过你。
有些要排解的情绪,只能以你为对象。
几年前我说过,你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叫我,我要看看自己到底会不会哭。
那是我跟你说过最勇敢的话。
还有一句更勇敢的,从未说出口。也没必要了。
反正,我不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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