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慕光)与晨曦(橙晞),本该是永无交集,却命定的相遇,他们的爱,像花田里随风吹散的花香,细细柔柔,不浓烈呛鼻,却绵密温柔,在你还未意识的时候,早就围绕你左右,衣袂留香,挥之不去。
任光晞和梁慕橙的相遇,是从那条“大尾”的野生石斑开始的,为了这条娇贵的野生石斑,梁慕橙“多管闲事”,自此和任光晞结下了梁子,同时也开始了一段纯爱旅行。
童年的梁慕橙,无疑是个公主,优渥富足的生活,父亲的万般宠爱,即便是继母,也不若童话故事中那般尖酸可恶,这样的生活如果继续,我们看到的梁慕橙,也许应该会是一个天生的淑女吧,万千宠爱,平顺无忧。只是人生的变故瞬息万变,未曾留有丝毫的余地和喘息。G弦之歌尚未奏全,生日成为父亲的忌日,一无所有,是生活给小慕橙最措手不及的生日礼物。在生活的卑劣和残酷面前,还没来得及哭泣哀悼,小慕橙已经勇敢坚定的拿起橡皮筋,轻轻绑起长长的发辫,那双原本该好好保护的钢琴手终于淹没在油腻的泡沫中。生活,渐渐用它几近残忍的方式,打磨出一个困境中坚强自立的梁慕橙。她单纯死守着自己的爱情,只因为那个男人曾经那么温柔地对待过她。她努力当着一个最坚强的单亲妈妈,在一次又一次对小乐讲述公车故事的过程中,她是怎样从一次次的心痛的回忆中变成慢慢咀嚼幸福的呢?
任光晞,确实如自己所言,最垃圾的男人。但任光晞的坏,其实没有彻底,带了点孩子气的。他设计梁慕橙用他的保时捷去撞公车的时候,确实得到了作为孩子容易满足的快乐,非常的单纯。当任光晞说“车子我不要了,就当分手费好了。”当他说“一支保险杠而已。”当他说“我家开的餐厅我不能来吗?”当他说“学校我妈开的,现在谁比较大?”当他说这一切的时候,与道明寺的霸道不同,我总觉得任光晞的内心深处,充满了嘲弄和不以为然的意味。
但任光晞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恋爱对象。
他深情。
任光晞对梁慕橙的感情,一旦发生,就不顾一切,排山倒海。前几集的表现自不必说,单说从医院跑到慕橙家门口那一场戏,爆发力就足够惊人了。那么大剂量的镇定剂,居然没能让任光晞失去全部意识,除了对梁慕橙一心一意的牵挂,任公子几年来的冰球真没有白练啊。换了是小编,就算有那份情,也没有那份体力啊。还有那张算准手术时寄达的照片,照片背后那殷殷的嘱托,连我们这些围观的人看了都吁嘘不已,何况是当事人梁慕橙呢?她怎么能不泪流满面?她怎么能不痛彻心扉?她怎么能不终身守节?
他可爱。
任光晞的情调,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
他的关于水床和病床的妙论,他的关于兔子吃胡萝卜的大实话,他的对于自己扔便当的耍赖;他会在乎自己是梁慕橙的初恋,他会温柔地帮梁慕橙推秋千;他可以在教堂许愿时偷偷睁眼看梁慕橙,然后假装再次闭上眼;他可以在荡秋千的时候突然吻住了梁慕橙,然后告诉她这就是适合两个人一起做的事。
他帅气。
任光晞的帅气,是他的干净清爽,还有吴建豪身上说不出味道的ABC式的肢体语言。只能再次感慨那句箴言:地域的力量无可质疑。在美国长大的人,可以自信地行走于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
不管是六年前坏坏的任光晞还是六年后失忆的任光晞,
她总是能轻易平复他的怒气。
她时时牵引他的目光。
而他——
他在意她的男朋友。
他称赞她的好身材。
他会温柔地呵护梁慕橙的伤口;
他讨厌纠缠在她身边的陌生男人。
他把手环在她的腰上,找到了属于前世的熟悉感觉,
他也会对着小乐的奖励卡傻笑半天;
他会习惯听梁慕橙母子俩的睡前对话;
他会跟梁小乐保证不会让坏人赶走他们……“
梁慕橙打蟑螂时任光晞的袖手旁观的看好戏。梁慕橙低头帮梁小乐整理衣服的时候,任光晞突然轻轻拨开梁慕橙垂下来的发丝,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爱吃头发啊”,那瞬间,无法用言语形容了……
人家说,中国人的教子方式是严父慈母,在任家,显然倒过来了。梁妈妈说对小朋友要退让退让再退让,任爸爸说小孩子的世界也是存在公平的;梁妈妈心疼孩子摔倒了,任爸爸说跌倒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自己站起来;梁妈妈说上课快迟到了,快点,任爸爸说迟到又没关系……想想,就超级期待看见他们婚后的样子。
脑补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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