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存私房钱这事,并不是从乾隆开始的,早在秦朝,皇帝的小金库和国库就是分开的。管理皇室内部财务的叫“少府卿”,少府是帮皇帝打理个人财产的机构,少府卿就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管理国库的叫“治粟内史”。这个“治”就是治理,“粟”就是小米,在当时是重要的口粮,“内史”是周朝遗留下来的官名,治粟内史字面上的意思是主管粮食的大臣,引申为掌管国库的官员。
秦朝以后的大多数时期,皇室的财产和国库的资产也都是严格分开的。为什么要分开呢?主要是为了防止皇帝的挥霍。皇帝用自己的钱,不用跟谁商量;想要动国库的钱,就需要跟掌管国库的大臣商量,甚至要跟大臣们开会讨论。
乾隆年间也是这样,不过乾隆皇帝比较有意思,他能挣会花,虽然不能伸手找国库要钱,日子照样过得滋润。那乾隆皇帝的私房钱是从哪儿来的?
主要是两块,一块来自国家财政收入,另一块来自大商人。
乾隆十二年,张家口税关上交给户部的税银是2万两,上交给内务府的税银却达到了21396两3钱,比交给户部的还多。内务府是皇上的人,因此关税收入就这样流进了乾隆的钱包。
在乾隆三十六年,乾隆皇帝甚至下了一道命令给长芦盐政,规定了每年用于例贡的具体金额,11700两。国家的盐政收入也被收进了乾隆的小金库。
除了在国家财政收入上打主意,乾隆还从大商人身上赚了不少钱。这里的商人主要是盐商,因为贩卖食盐在当时是暴利,盐商很容易发展成巨商。但是盐商的钱必须拿一部分出来要报效皇上,因为这江山都是皇上的,盐商挣到钱那都是是受了皇帝的恩德,所以要出钱报恩。
据记载,在乾隆年间,内务府几乎每年都会收到商人们的报效,淮扬地区的盐商占了其中的大头。乾隆十三年,内务府收到淮扬盐商报效的20万两白银,乾隆二十年,这个数字是80万两,到了乾隆二十二年,更是达到了100万两,数目是相当可观的。
除了这样的报效,贷款利息也是乾隆从盐商身上赚钱的重要手段。盐商不敢得罪皇帝,皇帝要借钱给他们,他们自然明白皇帝是想赚利息,就算手上不缺钱,也不敢拒绝。而且,皇帝给的贷款利率也不算特别过分,年利率一般是12%,而民间高利贷的年利率都在30%左右。大盐商江春在乾隆三十七年向皇帝借款30万两,后来每年都会缴纳36000两白银的利息。历史学家周志初曾经做过统计,在乾隆末年,每年获得的利息大约在30万两左右,这些钱也统统流进了乾隆的钱包。
这样看来,乾隆赚钱的手段真的好多。那乾隆究竟赚了多少钱呢?内务府有一个机构叫广储司,专门替皇帝负责储藏和出纳。根据广储司的记录,从乾隆十年到乾隆六十年,内务府银库的总收入达到了6880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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