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国的儿子冯明犯了盗窃罪吃了5年牢饭,儿媳妇在这5年里尽心尽力照顾公婆,深得冯建国的认可。没想到儿子出来开公司发达后,与儿媳离婚重娶了另一个,冯建国找现任儿媳做了一件事,让法院判她给他支付3220000元。
冯建国有个儿子叫冯明,和老婆苏梅结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整天跟些不搭调的人混在一起玩。后来在别人的撺掇下偷东西,被人当场后以盗窃罪送进监狱吃5年牢饭。
好在苏梅心里有冯明,愿意留下来等他出来,这5年来她一直把冯明的父母照顾得无微不至。
冯明出来了因为有了案底,想找工作不太好找,他直接就开了一家环保公司,和苏梅两人齐心协力,用了几年的时间,资产上千万了。
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这话真不是盖的。冯明看见公司做大之后,就向苏梅提出了离婚。他说两人的感情已经没有了,继续维持下去对两个人也没意思,不如就选择分开,各自去寻找彼此的幸福吧。
冯建国听到儿子要和儿媳妇离婚,怒不可遏,在他眼里苏梅是最好的媳妇,在他入狱几年,家里穷得叮当响的时候依然不离不弃,偏偏儿子不懂得珍惜。
虽然他喜欢苏梅,但儿子要离婚,他又不能勉强。为此他提出了一个要求:离婚可以,但苏梅依然留在公司上班。
就这样,冯明和苏梅除了公司以外的财产该分都分了。之后,冯明重新娶了老婆陈文慧,她到公司担任经理一职,发现了苏梅也在,非常不乐意了。
她提出让苏梅离开公司,这举动惹火了冯建国。他跑到陈文慧面前骂道:"我儿子要赶苏梅出公司,是你撺掇的吧?你说你有时间搞这个不如给我生个孙子,或关心关心我们也行。"
陈文慧听了后很不爽,不能生又不是她的错,冯明在监狱时得过一次大病,丧失了生育能力。再说,她也经常买东西给公婆,甚至还挑了两块好墓地以待公婆百年之后可以用。
公媳两人就像鸡同鸭讲谈不到一块来,矛盾也越来越大。冯明迫于父亲压力只好又把苏梅请回了公司,这时他也检查出患了脑癌住进了医院。
趁冯明不在,陈文慧又把苏梅给请走了,还把每个月公司留出来的废料给卖了。这些废料原本是冯明留给冯建国处理的,他自己卖了也能有点收入。
陈文梅接连两次不打招呼的做法不但让矛盾加深,还让冯建国心里打鼓,为了可以制衡她,把国外的孙女叫回来安排进公司。
本以为孙女能在公司混得如鱼得水,没想到孙女又被陈文慧以自主创业的名义给了75万后离开了公司。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随后冯建国又提出让陈文慧以公司名义,给孙女在昆山买一套150万的房子。陈文慧说公司没钱,从账上只拿出了10万块。
冯建国不是三岁孩子,这钱连首付都付不起,自然不愿意。陈文慧只好从银行贷款140万买了房子,接着冯建国又提出装修还要30万。
这下陈文慧不愿意了,这没完没了像无底洞一样,于是动起了歪脑筋。在冯明死后,她伪造了一份假遗嘱,上面说公司所有财产归她所有。
冯建国一看笔迹不像儿子写的,时间又不住院期间神志不清时写,就让孙女把陈文慧告上法庭,确认是虚假的。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一旦伪造假遗嘱情节严重的话,是没有这个继承权的。冯建国要能抓住这点,就是抓住了陈文慧的七寸。然而他不懂法,没能抓住这个机会满足心愿。
就在这时陈文慧另结新欢还有了身孕,冯建国决定不择手段一定要她交出公司的经营权,他拿着菜刀,威胁陈文慧。
陈文慧根本没把他当一回事,直接拒绝了。失去冷静的冯建国当场拿着菜刀往陈文慧身上砍去。
最后陈文慧被救下,公司归她所有,但需要向冯建国支付322万元。
昆山那套房子归孙女所有,她要向爷爷奶奶支付226万元。冯建国涉嫌杀人罪,被判4年有期徒刑。
这场看似闹剧的悲剧后面,公公本就不应该插手儿子儿媳的事。
本来可以给钱补偿前儿媳的,他却选择了不明智的选择。
作为事件引起的当事人苏梅,她的态度也是很奇怪。为何不自己选择分公司财产?为何要选择留在公司?她明明能选择的,或退出或离开,走得潇潇洒洒~
然而从始至终,苏梅就没提出过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如果说冯明有钱变坏,不忠不仁在先,陈文慧见钱眼开,不仁不义在后。
苏梅夹在中间也是一个拎不清状况的人,如果公司有她的一半,在同意离婚后就应该与前夫断得干净些,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这样一来陈文慧也不敢说什么。但如果自己同意这样的分配方式,说明自愿放弃了,那么更不应该留下来,拿着钱去过属于自己的人生,享受美好的生活。
而且冯明才是最应该负责的那个人,如果他在病重期间把遗嘱准备好,把后事提前安排好,也不会有太多后面的纠纷和悲剧。
法律在关键时候才会发现它是最顶用的,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多学习,懂法依法执法,用法律这个武器保护属于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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