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读完了William Zinsser的On Writing Well一书。这是一本关于写作的书,与其说讲的是写作理论,不如说是作者几十年写作经验所积累下来的对于写作的理解和感悟。曾几何时,我也曾有一个当作家的梦想,高中时期几次给《读者(原创版)》杂志投过稿,虽然从未被刊登过。大学读了法律系,曾经的文学功底和文字功底就渐渐荒废了。法律写作追求的是逻辑性上的严密和清晰,与文字表达是否漂亮无关,反而文字的华丽有时会阻碍表达的准确性。夜深人静的时候偶然会想去写一点东西,记录一下自己的故事,但却往往不知如何去写,久久不能落笔。现在有的时候翻看自己以前写的文章都不禁会很惊讶,原来自己那时候文字写得那么漂亮啊,而如今的我已经写不出那些漂亮的话语了。有时候会想,自己某一天会不会像陶立夏一样,在办公室里工作了近十年后突然有一天辞去工作然后一边旅行一边写作,又或者像这本书里Zinsser提到的那个律师一样,在忙碌的工作之余仍挤出时间写就一本长篇去记录自己的故事,不为名利,也不管是否有其他的读者,权当是给自己的一份礼物。
Zinsser在这本书里说,写作是很享受的一件事,虽然斟词酌句的过程是无比痛苦的,但是整个过程里快乐和收获远大于痛苦。他甚至经常自娱自乐,不在乎读者是否也能感悟到他的笑点。写作不是为了向他人去证明什么,写作是为了自己,当我的手写着我的心的时候,就已经实现了写作最基本的目的和价值。今年看过的一本最喜欢的自传是杨步伟写的《杂记赵家》,这是她在晚年时写的一本追忆自己和先生赵元任以及亲故的故事的回忆录。她的文字非常质朴,甚至可以说是粗拙,但是书里的内容非常有趣,真实得动人。我想Zinsser父亲写的家族回忆录一定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吧。虽然Zinsser在本书里传授了很多写作上的技巧,但是归根结底,形式或者语言上的技巧都是其次的,真正重要的是内容,是真情实感。为了读者而写作的人是很难写出好的文章的。写作不是因为市场的需要,而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有被记录和叙说的价值。在写作的过程中,很多过去的温暖记忆被召回,过去的伤痕得到修补,过去的遗憾也可以一定程度的被弥补,而这些都是作家自己的事情,与读者无关。
这期读书会是我参加的第三期。这三期以来,我的笔记在结构和形式上都毫无变化和进步 ,但是在内容上的一大变化就是感想部分渐渐越写越长了。第一期的时候我大部分的感想都是一百字以内的,现在渐渐写到两三百字,甚至有时候写成了一篇小短文。这是我参加读书会最大的收获之一。我渐渐重拾写作,渐渐地越写越顺手,虽然如今还是很稚拙。另一大收获就是读书习惯的培养。我之前的读书习惯是,要么一鼓作气两三天内读完一本书,要么翻了几页然后束之高阁。前两年买的英文原版小说,像Elizabeth Gilbert的Eat, Pray and Love和Nicholas Sparks的Message in a Bottle,至今还处于翻了十几页的状态。这三期我都参加了激励计划,奖金倒是其次,最主要给自己一个自我鞭策的理由,就像是中学时代的考勤,如果哪天早自习缺席或晚到被扣了分了,就觉得很惭愧。在奖金制度和群里伙伴的互相鼓励之下顺利地读完了三本书,每天读个十几页,不贪多也不懈怠,尽可能每天去记录感想和学习英文,这种感觉非常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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