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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翅之梦 | 来源:发表于2022-02-14 09:07 被阅读0次

    昔正统间,邓茂七倡乱于福建①,士民从贼者甚众。朝廷起鄞县张都宪楷南征②,以计擒贼。后委布政司谢都事搜杀东路贼党③。谢求贼中党附册籍,凡不附贼者,密授以白布小旗,约兵至日插旗门首,戒军兵无妄杀,全活万人。后谢之子迁④,中状元⑤,为宰辅⑥;孙丕⑦,复中探花⑧。

    【注释】

    ①邓茂七(? —1449):原名邓云,江西人,后迁居于福建沙县,佃农出身。正统初年,因愤杀豪强,便改名躲在福建。正统十二年(1447),邓茂七因联络佃家拒送“冬牲”事被官府抓捕从而拥众起义,自号铲平王,深得民众响应,聚众八十余万,控制了大半个福建。正统十四年(1449)二月,邓茂七听信内奸罗汝先谗言,中了官兵的埋伏,起义军损失惨重,邓茂七也在混战中阵亡。

    ②都宪:明朝都御史的别称。明、清皆置,为都察院长官,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

    ③布政司:明代地方行政机构,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分全国为十三布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一人。下设布政使司左右参政、参议、经历、都事、理问、照磨等官。

    ④谢之子迁(1449—1531):谢迁字于乔,号木斋,浙江余姚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第一,状元。历任修撰、左庶子、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历经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政绩卓著,当时人有“李公谋(李东阳的谋略),刘公断(刘健的当机立断),谢公尤侃侃(谢迁的能言善辩)”的话,为一代贤相。

    ⑤状元: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第一名之称。唐时有状元之称,指省试的第一名。宋开宝八年(975)后增加殿试,因称省试第一名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亦称殿元。此后一直至清代均沿用状元之名,为科名中的最高荣誉。

    ⑥宰辅:辅佐皇帝的大臣,多指宰相或三公。

    ⑦丕:谢丕(1482—1556):字以中,号汝湖,谢迁的次子。弘治十七年(1504)举顺天乡试第一名(解元),弘治十八年考取乙丑科一甲第三名进士及第(探花),授编修,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卒赠礼部尚书。著有《归省录》。

    ⑧探花:南宋至明清指科举考试中殿试第三名。“探花”之名起于唐代,唐时进士及第后在曲江亭子聚会游宴,称曲江亭宴、曲江会,又称探花宴,以进士中少年俊秀者二三人为探花使,又称探花郎,遍游名园,折取名花,以宣泄内心的喜悦之情。

    【译文】

    从前在正统年间,邓茂七在福建反上作乱,士人民众跟随作乱的人很多。朝廷起用鄞县的都御史张楷南征剿除,用计来擒贼。后来又委任布政司的谢都事去搜捕斩杀东路的贼人。谢都事拿到了贼人结党的名单,于是凡是不愿意跟从贼人的,他就秘密给他们一个白布做的小旗,约定在大兵抵达的那一天把旗子插在门前,谢都事严令禁止官兵让他们不要乱杀,这样便救出了上万人的性命。后来谢都事的儿子谢迁中了状元,官到宰相;孙子谢丕,又考中了探花。

    【点评】

    明正统年间,邓茂七在福建造反,民众跟从的很多。在古代,朝廷对于犯上作乱者蔑称为“贼”。《三国演义》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塑造为觊觎皇权的奸臣形象,而将刘备视为匡扶刘姓汉室的正义典型。《水浒传》中众多英雄好汉因不满官场黑暗,而聚集水泊梁山,占山为王,被朝廷蔑称为“贼寇”。梁山好汉提出了“替天行道”的口号,为自己正名。梁山好汉的领袖宋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更是将朝廷的“招安”作为自己的政治目标,以立身于庙堂为自己的人生理想。

    当时的朝廷显然不能容忍反叛自己的力量存在,于是令鄞县的张楷带兵南下征剿。张楷用计谋将邓茂七捉住,后来朝廷又委派布政司谢都事剿杀东路贼党。谢都事寻求到贼众的名册,凡不附属于匪党的,就暗中发给他们一面白布小旗,约定官兵到时,将白旗插在自家门口,这样一来,官兵没有错杀无辜,保全了一万余人的性命。《道德经》中将“兵”视为“不祥之器”,即使不得已而用之,也不以杀人为乐,“战胜以丧礼处之”。但是在古代战争中,大开杀戒的事例不在少数。战国时期长平之战,白起一次坑杀赵军降卒四十万人。秦末起义,项羽破釜沉舟,在巨鹿大败秦军,迫降秦将章邯部二十万人,随即又将他们全部坑杀。谢都事反其道而行之。后来,谢都事的儿子谢迁中状元,官至宰相,孙子谢丕也中了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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