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一条新闻——
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一女子和丈夫离婚后,男方表示“经济困难,等宽裕后给付抚养费”,女子独立抚养女儿17年,为女儿花了46万余元。
该女子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前夫负担一半女儿抚养费。法院审理后,驳回女方请求,对男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
予以批评??????还有后续吗?孩子的父亲拒付的抚养费怎么办呢?
IMG_0340.jpg这件事情告诉了我们广大孩子他妈一些道理:
1、结婚前擦亮眼睛,不要相信什么“有情饮水饱”,婚前这个男人没有雄厚经济基础的话,必须确保要有挣钱的能力和养家的意愿,女人请自勉并对自己提出同样要求;
2、你没有确认愿意去经营这段婚姻、全身心信任丈夫、可以去为婚姻里的苦难妥协的话,不要生孩子;
3、和丈夫谈感情、和前夫谈钱,离婚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人生止损,该给的💰一份不能少、一天不能迟。
我刚才问我家郭老师:你怎么看?
郭老师说:婚姻里给孩子花钱,就像是父母健在时孝敬父母;离婚后给孩子花钱,就像是父母百年后祭拜。感觉总是少了点什么……
呵呵😒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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