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关于老年同居的提问:“老年人同居不结婚合法吗?” 这个年代,居然还有人从法律的视角去关心老年人同居的事。
一个丧偶或离婚的孤独老人,能找到一个生活习惯和兴趣相投的异性老人搭伙过日子,了却孤独与苦闷,是很艰难而又很幸运的事。
他们之所以选择同居不结婚,是因为同居是最低层次的陪伴,而结婚是更高层次的融合。从陪伴到融合是需要一段时间磨合的。
磨合得好,性格及三观相合,相互产生了感情,谁也离不开谁,就可能更进一步,选择结婚了。如果磨合中出了问题,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就选择散伙,各自安好!
老年人的这种婚恋现象,虽然不值得大力提倡,但也用不着以所谓的“不合法”去指责与打击。现在年轻人同居暂时不结婚的现象也有不少,我们都能习惯,对老人同居不结婚就应更加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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