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看这本书,可以说和这本书的封面也离不开关系。黑白系的风格,一个工作桌,一只慵懒的猫,让人觉得十分的愉悦惬意,吸引着我想去看背后的精彩故事。

本以为会是一部小说,看着看着才知道这些文字来源于安妮宝贝日常生活的记录。全书很平淡,很多的琐事。但通过这些文字,我们更能发现作者是一个细腻,敏感的人。
记得之前看他改笔名之后的第一本书《得未曾有》时,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类型的书,只是简单的记叙了自己所遇到的人或事,并没有什么特色,就像是记流水账一样。
现在才发现,是当时的阅历还不够多,看不懂这一类的散文。习惯了看那些鸡汤励志狗血的小说,突然看到这种安静不喧嚣的书自然会不习惯。
但看这本书的时候,却有不一样的感受,虽然也是记录了一些生活琐事,但却给我一种安静舒适的感觉。或许之前是用电子书阅读的,内心过于浮躁,总想快点翻完这一本书,结果什么也没有看到。又或许是自己开始有了孤独的感觉,能够感受到作者所要表达的东西,阅读的时候,会认真的渗透进去,将自己的生活代入到书中去;也许是因为自己自己有一种想要写好文章得冲动,于是逼迫着自己要努力的去看。
我想,想要练好文字功底,细腻的观察生活中的琐事是很重要的吧。以前一直很想练好写作,但总是不能提高。老师只会叫我们如何去应对这种一分钟定生死的作文,却教不会我们怎样真正的去写作。
学习一篇课文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去分析文章中的细节,去揣摩这些环境描写,使徒探索到作者想要表达的意义。可到我们自己去写的时候,就发现很难写出来。因为我们缺少对生活细节的观察,缺少一双锐利的眼睛。
所以写作,首先就应该多观察身边的小事,学会把当时的环境,感情用文字的方式表达出来。摄影讲究用光线构图展现当时真实的场景,而写作则是用作者细腻的内心将某一刻用文字定格。
真正的好书,应该是让一个人变得沉稳,认识到内心真正的自己,是心境的提升。而不是看完一本书之后就想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结果冲动过后,什么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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