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更正的认知是,我们通常认为的懦夫,是猥琐孱弱不堪一击的,这种人是自我沉沦,并没有妨害别人。
但一种更为阴暗,以损害他人来获得精神阳具的人,才是最为可怕的懦夫,他们是社会的黑色因子,因为自我的无能,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强者,男权意识又无比强烈,于是他们用身体的天然优势,对身体素质天然不如自己的他人诉诸暴力,获得霸凌快感和性的“胜利”,自欺欺人地来掩盖被阉割的事实。
父权社会让男人将很大一部分人生价值放在了证明“男性气质”上。但在达尔文的丛林之中,失败者才是多数。如果一个男人沦为性别文化中的失意者,他会觉得屈辱和羞愤,这来自整个社会以及男人从小就被“男性气质文化”灌输的内心。
如果一个男人发现自己在智识、收入或者个人魅力等“文明斗争”中既比不过男人,也比不过女人,如果这种屈辱和羞愤无法自我消解或者自我驱动着进步,那么就会通过打女人来发泄和释放,从某种程度上说,男女武力上的差异就是证明他是否是“男人”的最后标准,打女人就会成为他在力量层面上的最后尊严。
但所谓强的快感,其实还是要靠征服强来得比较确凿和正派。真实的男人热爱格斗,热爱篮球,热爱打游戏,本质上这些事情是“竞技”的,到了社会上,这些游戏就会抽象成成就,财富,地位或者其他更美好的追求,不论什么阶段,男人的性别意识应当是挑战强者。
试图通过不平等的戮害来彰显男性表征,这恰恰是“非男性”的。罪犯的行为,恰恰和其狂热的“凸显力量”的动机背道而驰。红谷滩事件如此,大连事件如此,这次的家暴事件如此。
或者说,他们也并没有这种意识,只是兽性的驱动,那么这种麻木残忍,从身体到精神都全面溃烂的垃圾,下地狱时阎王爷都看不上。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这真是鲁迅说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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