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有五天假期(今年有五天,往年是三天),劳动节会是一个毫无存在感的节日。因为它不浪漫,不喜庆,不能引起人们表达情感的热情,也不能给商家提供一个营销的噱头,还没有能够大肆宣传的文化意义。
劳动节本身当然也有其节日意义,是与劳动者有关的。154年前,美国芝加哥工人团体为迫使资本家实施八小时工作制举行大罢工,为纪念这次工人运动,于是这一天被定为国际劳动节。
100年前,北京、上海、广州、九江、唐山等各工业城市的工人群众为了反对剥削而走上街头游行,这个节日才在中国有了意义。
可以看出,“劳动节”的起源是与工人运动相关的,是工人群众与资本家对抗的结果。这里的劳动还只是指工厂工人的体力劳动,是狭义的。
后来,劳动就扩大为各行各业劳动者的劳动,既有体力劳动,又有脑力劳动。对于娱乐和服务行业,还有情绪劳动。
到了今天,保障和维护劳动者权益,作为劳动节应有之义,已被渐渐隐去,取而代之的是对劳动者的歌颂,对“劳动最光荣”的宣传。
劳动干活,或上班工作,在促进社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意义上,当然是光荣的。对劳动者的歌颂,也正是对劳动者的付出与创造的价值的肯定。
但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件事是一百多年前工厂工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依然存在。在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向我们展示工人被资本家压榨的场景,每个人都只是社会运转的螺丝钉,不停地工作,没有个性,没有想法。这也正是当年工人罢工的背景。
我们现在所处的工作环境,相较于一百多年前,是安全、卫生、有保障。我们虽然谈不上被压榨,但我们大多数人仍然只是在完成一颗螺丝钉的工作。
在弗洛姆的《为自己的人》中,这样写道:“如果一个人感到,他自身的价值主要不是由他所具有的人之特性所构成,而是由一个条件不断变化的竞争市场所决定的话,那么,他的自尊必然是靠不住的,而且经常需要他人的肯定。因此一个人被无情地驱使着为成功而努力,任何挫折对他的自尊都是一种严重的威胁;结果就产生了孤立无援感、不安全感及自卑感。如果市场的变迁决定人的价值,那么,人的尊严感、自豪感就被摧毁了。”
以前,工人争取的是休息的权利,现在,作为劳动者,除了合理休息的权利外,我们也需要自尊的权利。
一方面,这需要企业公司的制度人性化,不能把人只当成一个工具,公司能成为个人实现价值的平台,个人也能为实现公司利益而付出。
另一方面,个人要有这个意识,就是跳脱出工作的意识,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只知道工作的工具人,工作之余,需要保留一方净土,供自己休息、放松,甚至让自己在别处扮演新的角色。
在市场上,我们需要强调自己“有用”,这个“有用”是对于他人,对于公司,对于社会而言的,这是个体与外界交换生存资源的筹码。这无可厚非,也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正视的。成为一个“有用” 的人,这说起来很功利,也很实在。
在市场之外,我们需要追求自己“有意思”,正如那句流行语所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百里挑一”,这个“有意思”是对于我们个人的,尽管某些情况下“有意思”也会成为“有用”的,但我们还是要区分开来。这是个体与外界各种声音对抗的方式。成为一个“有意思”的人,这说起来很理想,也很必要。
劳动真有滋味,在于这个劳动是个体能够承受的范围,也是个体选择体验的。可实际上,劳动给我们的滋味时常是苦的,我们在呼吁外界加糖的同时,也要做出自己的选择,去进行一个苦中作乐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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