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法律这些事儿||第26节课 父母为结婚双方购房的出资归属于谁?课后作业答案:
答:可以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好啦,各位简友们,就让我们开始今天的普法小讲堂吧!
在生活中,如果正准备结婚的双方因为某种原因要悔婚,一方已经支付的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让我们看一下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条划分了三种情形,由法师为各位简友归纳一下。
什么是“彩礼”?
“彩礼”也叫“聘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男方付给女方的财物。
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可以请求返还吗?
可以。
已登记结婚,“彩礼”可以请求返还吗?
可以,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双方以离婚为前提,未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2、双方以离婚为前提,男方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什么是“共同生活”?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有共同的住所的同居,日常起居中相互扶持,承担家庭义务。具体的情形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什么是“生活困难”?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没有收入来源或没有劳动能力。
好啦,今天的普法小讲堂就到这里,各位简友学到新知识了么?结婚是件很开心的事情,不要闹得都不愉快喔!
课后小作业:(敲黑板)
如果男方将“婚房的装修”作为“彩礼”,婚不结了,是否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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