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闻《无人生还》的大名,却一直未曾拜读。在偶然观看了BBC基于原著改编的影视剧后,我在兴趣的驱使下,终于打开了阿婆的这本经典著作。
这本书的气氛渲染的非常好,开头愉悦轻松,过后逐渐收紧,恐怖诡异。十个怀揣隐秘过去的罪人背负着各自的罪孽来到了一座风光优美却与世隔绝的小岛上。阔气的豪宅,蔚蓝的海水,壮美的海岸,训练有素的仆人和精美的餐饮,一切都令人愉快。这看起来就是一场放松愉悦的别墅之旅,十个人于是未加丝毫怀疑,欣然赴邀。
本抱着旅行度假的目的来到小岛,却不想不幸沦落为黑暗中神秘猎手的猎物,仓惶狼狈地四初逃窜,这是谁都没料到的事。
周围的伙伴正如那首恐怖童谣诉说的那样,接连惨死。兔死狐悲,人人相互怀疑,痛苦纠结,丑态尽露。
最恐怖的事情是见鬼吗?也许不是。见鬼只是一瞬间的猛烈惊吓,但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死亡的煎熬,这漫长的审判带给人的折磨显然比见鬼还要糟糕。你眼睁睁看着周围的同伴接二连三的惨死他人手下,拼命试图寻找真相却依旧一无所得。这种看着自己一步踏向死亡却无能为力的虚弱奔溃感,无异于古代那种凌迟处死的刑罚。
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当何如?恶魔一步步接近肥嫩的羊羔。但它唯一能做的事情只有惊恐地睁大双眼,看着魔鬼的獠牙怎样凶狠又毫不留情地撕碎它。杀人要用钝刀,这是折磨人的最好方法。显然,凶手是个善于玩味人性,享受别人恐慌的犯罪艺术家。
流落荒岛却无法离开,只能等待死亡的降临,十个人成为了待宰的羔羊。面对死亡,有人很平静,有人很惊慌。
年老的将军早已看透了人生的荒凉,他平静的等待着死亡的到来,既不恐惧,也不抱怨。他承认自己的罪行,也打心眼里接受了这样罪恶的自己。他明白,被审判的宿命已经到来,他即将迎来最终属于他的那个结局。在将军眼里,死亡反而是一种解脱,一种他内心一直渴求的救赎。
在发现妻子竟与自己最信赖的部下通奸后,愤怒的将军给部下派了一个必死无疑的危险任务,致使部下战死沙场。部下死后,妻子也因失去爱人而整日郁郁寡欢,不久便撒手人寰。
最亲近的人被自己间接害死,将军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与自责。虽然报复了伤害过自己的人,但将军却并没有复仇的快感,反而陷入了无尽的自责与愧疚中,惶惶不可终日。他后悔没有在这段情感纠纷中大方一点,成全那对地下恋人。因为爱,因为嫉妒,将军做了件令他后悔不已的事。
在这十个罪人里,我只同情老将军。善良的人,总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报复的是别人,难受的却是自己。假如老将军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先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情,我的报复就是理所应当的。这么说来,我压根就不该感到愧疚。我什么都没做错,为什么会被判定为罪人?
但将军完全没有计较谁对谁错的问题,他知道,人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对错分明,计较这些根本没有意义。他为长期的精神折磨而疲累,只想早日获得平静。征战沙场,杀敌无数的血腥将军,反而是一个爱惜生命,坦然面对命运的男人。如果不是看穿了生命,这个通透的老人又怎会欣然赴死?
很少有人对自己的罪过能承认的坦坦荡荡,老将军是一个,隆巴徳也是一个。当伪君子们愤怒的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时,隆巴徳大方的承认了自己的罪状:他曾因想拯救自己的生命而使21个非洲土著被活活困死。他杀害了那21个人的性命。
他说:我有自知之明,我知道自己会遭报应,现在报应来了。但我不会死!
聪明狠辣的隆巴徳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会遭报应,但他这种人,是丝毫不怕上帝的审判的。他不信天,自信他可以掌控自己的生命,与命运进行搏斗,逃脱上帝的审判。
隆巴徳和老将军很像,他们坦然面对自己的罪过,毫不掩饰,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称为坦荡之君。但将军选择接受上帝的审判,以获得内心的平静和灵魂的救赎,隆巴徳却不会逆来顺受,他与命运决一死战,不屈服于上帝的安排。
再说说书中的两个女人,维拉和老处女小姐吧。维拉的罪行,是以爱之名故意害死了男友雨果的侄子。如果没有侄子的阻碍,雨果就可以获得大笔遗产,与维拉结婚,过上幸福的生活。渴求幸福的维拉鬼迷心窍地杀死了雨果的侄子,以期和雨果举行婚礼。虽然她瞒过了所有人,但雨果还是从她的眼中看出了侄子死亡的真相。他惊惧地发现,曾经的与他相爱的人竟是如此狠毒的魔鬼!失望之下,他抛弃了维拉。
维拉表面上是为了和雨果的爱情才狠心杀死侄子的,但实则不然。在我看来,促使她杀人夺财的不是和雨果的爱情,而是她内心强烈的欲望。维拉本质上是很自私的,从头到尾,她犯的罪过不是为了雨果,而是为了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杀死了雨果最爱的侄子,还很为自己成功逃脱罪行而快乐,多狠毒自私的女人!
至于老处女小姐呢,压根就不觉得自己对女仆犯下的错是一种罪过。她觉得,以那种方式逼死年轻的女孩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生活中,总有那种永远站在道德至高点的人,用无情犀利的语言和冷酷的行为进行批判的圣母婊。她们不允许别人有错误,且认为对别人的错误大加批判非常正确和正常。她们永远不会体贴别人,丝毫没有同理心,可以用冷酷至极来形容。
老处女小姐,显然就是这样的人。她迷信圣经,残酷地拒绝了未婚先孕女孩的求助,致使女孩结局十分悲惨。至始至终,她都不觉得逼死女仆是一桩人性的罪恶。老处女的冷酷的性格,像极了二战时期杀人如麻却自以为高尚的纳粹!她只认同自己认为对的东西,对旁的东西毫无求同存异的精神,对别人的处境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她是这样一个冷酷无情,愚昧无知的人。
最后再来说说法官,也就是荒岛谜案的凶手。法官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一方面,他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法官,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渴望亲手诛灭罪人的犯罪艺术家。法官是最不该杀人的人,但他却杀死了他眼中的罪人们。既然法律无法制裁你们,为了人间的正义,就让我来审判你们吧!他是这么想的。
有人说:因果自由报应,报应的事情,还是交给天吧。也有人说:审判是上帝的事情,而我要做的,就是让你下地狱!既然天公不作美,老天无眼,那就让我来诛杀你们这些罪恶的蝼蚁吧!
这世界的惨案太多了,多少无辜之人,明明毫无过错,却惨受迫害,死的比窦娥还冤。法律和国家制裁了很大一部分罪人,但还有另一部分人,轻松自在地逍遥法外,不用为自己的孽债负任何责任。这就使正义之人心怀不满,怒火冲天了。于是,他们迫不及待的充当了上帝的角色,摩拳擦掌地开启了审判工作。
记得一新闻报道某人摔死宠物狗后,不少爱狗人士义愤填膺,誓要为这无辜惨死的生命讨个公道,于是一会儿发威胁短信,一会儿堵到人家门口,闹得鸡飞狗跳。最终,那人因受不了巨大的压力跳楼而亡,人们这才消停下来。我不想讨论人和狗生命到底谁比较重要。我只想以这件事来做个简单的思考。
提一个问题:人究竟应不应该代行上帝之责,以上帝之名审判他人呢?
答案呢,我也不太能想明白,毕竟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只能说,简单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野蛮和不长久的。那是原始社会的做法了。惨剧发生,坏人逃脱制裁,我们很难过,很愤怒,希望正义出现,坏人得到惩罚。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人人都喜欢看到恶有恶报的结局。但我们人类是文明动物啊,怎么去制裁坏人很重要,但怎么去填补法律的空隙制度的缺漏显得更重要。也就是,怎么再去阻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显得更重要一点。
这里有个故事,能充分证明这种观点。而战结束后,有个邪恶的纳粹头领被群众抓住了。群众要求立刻处死这个惨无人道的畜牲,但政府却坚持为他配备了律师,在经历正常的法庭渠道后才将他处决。有人会想:这个人做的坏事那么多,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上本来就必死无疑,何必在将他审判一遍再处决呢?直接处死让群众发泄一下愤怒不是更好吗?
直接处死是很爽,但我依然觉得经过法律渠道反而更有意义。人类社会,最好还是不要失去秩序陷入混乱比较好。
人与人之间的纷争再过几个世纪都不会停止,如果人人都借上帝之手行“正义之举”,人类岂不是会失去文明,重新遁入混乱的原始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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